內政部社會司97年提升服務品質專案執行計畫
壹、計畫依據:
一、
行政院
二、
行政院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
三、
本部秘書室
貳、計畫目標:
本著「全員參與」、「整合服務」及「持續改善」之服務理念,從專案計畫著手,進行全面品質管理,創造關懷的服務體系,建立有效的管理機制,暢通跨機關間資訊整合,強化福利服務之正確性,提升為民服務品質,並有效應用社會福利資源,朝向一個公平、正義的文明社會邁進。
參、執行對象:
一、本司(綜合規劃科、老人福利科、老人福利機構輔導科、身心障礙福利機構輔導科、社會救助科)
二、地方縣(市)政府社會局(處)、鄉鎮市區公所
肆、執行期程:
自民國97年1月起至民國97年12月止,計1年。
伍、計畫內容
專案計畫—建構全國社會福利津貼給付資料比對資訊系統
一、
欲解決之問題:
(1) 社會福利津貼給付資源有限,應保障實際需要照顧者。現行各縣市政府辦理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等資格審核,因比對軍公教退休俸、入出境、死亡、遷徙等資料不易,迭有不符資格者溢領津貼,衍生日後追繳不易及民眾反彈等問題。
(2) 勞工保險局因業務需要蒐集之軍公教月退休俸等媒體資料均由全國各機關不定時向該局申報,因機關總數龐大(約24,000餘單位)
,各機關傳送資料時間不一,並迭有錯誤,造成資格審核困擾。
(3) 中央及地方均有開發社會福利津貼發放相關系統,由於資料分散各地,無法即時有效提供有關單位加值使用及上級決策統計分析。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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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核項目 |
評核指標 |
具體作法 |
完成期限 |
主協辦機關 (單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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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 際 效 果 |
外部效益 |
1.
完成跨縣市社會福利津貼給付資料相互比對,並與戶役政系統連結查證,以減少重複及死亡領取,杜防隱匿資格不符者冒領,追求社會公平正義,以節省並有效利用社福經費。 2.
落實各項社福津貼之資格條件審查,提升政府發放福利津貼之正確性,減少過去因溢發金額過多,追繳時影響民眾家計、引發情緒不滿等現象。 3.
提供政府決策統計分析資料,以提升施政品質。 |
97 年 12 月 |
主辦:本司(綜合規劃科、老人福利機構輔導科、身心障礙福利機構輔導福利科、老人福利科、社會救助科)、地方縣(市)政府社會局(處)、鄉鎮市區公所 協辦:勞工保險局、入出國及移民署、法務部、本部資訊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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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部效益 |
1.
建立『全國社會福利津貼給付資料比對交換機制』,勞工保險局、入出國及移民署、法務部及地方縣市政府定期傳送相關資料至『全國社會福利津貼給付資料庫』進行比對後,將比對結果回傳至地方縣市政府進一步查證,縮短作業時間。 2.
彙整完成之『全國社會福利津貼給付資料庫』提供社會福利資源歸戶功能以供中央、地方查詢,並建立資料單一窗口提供有關單位申請使用及政府決策分析功能。 3.
提供正確之資訊,減少溢撥或溢領後追繳情形,以及衍生民眾反彈、訴諸民意代表、媒體等情形,減輕工作人員負擔。 4.
簡化各項內部行政作業及申辦流程,使用者得透過網路進行資料比對,迅速確實。 |
97 年 12 月 |
主辦:本司(綜合規劃科、老人福利機構輔導科、身心障礙福利機構輔導福利科、老人福利科、社會救助科)、地方縣(市)政府社會局(處)、鄉鎮市區公所 協辦:勞工保險局、入出國及移民署、法務部、本部資訊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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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 決 手 法 |
流程整合 |
1.
單位/機關內部的服務整合:將分屬各科主責之相關社會福利津貼資料整合,完成跨縣市社會福利津貼給付資料相互比對。 2.
跨單位/機關水平服務整合:利用戶役政系統、勞工保險局、入出國及移民署、法務部所提供之軍公教月退休俸、敬老津貼、入出國境及入出監等相關資料與縣市社會福利津貼給付資料相互比對,以避免民眾隱匿不實資格溢領津貼,消弭社會不公。 3.
跨單位/機關垂直服務整合:彙整全國各地方政府發放社會福利津貼給付資料,完成社會福利資源歸戶查詢,建立單一窗口資料提供及上級決策分析機制,達成資源流通共享。 |
97 年 2 月 |
主辦:本司(綜合規劃科、老人福利機構輔導科、身心障礙福利機構輔導福利科、老人福利科、社會救助科)、地方縣(市)政府社會局(處)、鄉鎮市區公所 協辦:勞工保險局、入出國及移民署、法務部、本部資訊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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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通訊(ICT)服務導入 |
1.
建置『全國社會福利津貼給付資料庫』及『全國社會福利津貼給付資料比對交換機制』。 2.
擴充現行『社政資訊整合系統』部分功能。 3.
建立目錄服務:以存放所有使用者資料、身分認證及授權管理 4.
加強資訊安全機制: (1)
使用內政部自然人憑證登入系統; (2)
支援使用數位憑證; |
97 年 2 月 |
主辦:本司(綜合規劃科) 協辦:本部資訊中心 |
陸、執行步驟
一、 每年12月底前,依據「內政部提升服務品質實施計畫」規定,參酌蒐集之民眾意見、陳情事項等服務需求,邀請學者、專家及辦理提升服務品質業務相關人員研商,擬訂次年之執行計畫,並推動本司各科確實執行。
二、 成立「提升服務品質推動小組」,由本司副司長擔任召集人,專門委員1人擔任副召集人,綜合規劃科、老人福利機構輔導科、身心障礙福利機構輔導科、社會救助科、老人福利科代表為小組成員,負責督導各項為民服務工作,確實掌握專案執行進度。
三、 「提升服務品質推動小組」不定期進行評鑑,將評鑑成績納為年終考績評核參考。
四、 配合本部秘書室邀集相關機關(單位)及專家學者成立之「服務品質精進輔導團」指導事項,促進專案成效。
柒、考核獎懲
一、考核作業:
(一)年度考核:配合行政院「政府服務品質獎」及本部函頒之「政府服務品質獎評獎作業計畫」辦理考核。
(二)平時考核:配合本司不定期測試及查核,並針對缺失隨時輔導改進,俾做為年度績效評核及推薦參獎之依據。
二、獎懲作業:
(一)年度考核:依行政院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及本部函頒之「政府服務品質獎評獎作業計畫」辦理獎懲。
(二)平時考核:依本司函頒之不定期測試及查核作業計畫辦理獎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