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長召開社會安全網絡會議裁示各直轄市、縣(市)政府暨相關部會分工及辦理情形彙整
彙辦單位:內政部(社會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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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次 |
項目 |
主辦機關 |
辦理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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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請各縣市政府馬上針對現有制度裡,不管是通報機制、各種專線電話等通報體系,或者單一服務窗口等,先進行全面性的檢測,使其功能可以達到最佳狀態。 |
直轄市、縣(市)政府 |
臺北市 |
一、1999台北市民當家熱線: 自 二、「台北好溫馨關懷實施計畫」之通報機制: 推動「臺北好溫馨關懷實施計畫」,對於家庭變故致生活陷入困境而急需救助者,由本府各相關局處、學校單位、醫療院所及民間公益團體等透過線上平台及時通報,通報本市各區公所進行訪視,經訪視後認定確有困難者,發給台北好溫馨專用券(食物券)每戶5,000元,並視需要轉介本府其他福利資源以紓其困境,及時發揮關懷弱勢之功能。本計畫之通報機制目前運作正常,截至98年9月底止各單位線上通報案件共達7,734件。
三、內政部1957福利關懷專線之後續服務 本府社會局配合內政部1957福利關懷專線之設置,針對每日接獲通報之個案,即派案至本市各區公所或社會局各社會福利服務中心,評估個案需求後,提供「馬上關懷」專案等緊急救助或其他福利服務,發揮及時疏困之效能。 四、台北市跨局處自殺防治中心: (一)本市設置有自殺防治傳真通報專線:02-23212731;受理傳真通報本市自殺企圖個案,並由臺北市自殺防治中心人員、自殺關懷訪視員以及各區公衛護士依案進行後續關懷服務。 (二)本府自殺防治中心另設有諮詢專線:1999(外縣市02-27208889)轉8858;服務時段為上班時間之上午9:00至下午10:00,提供專人線上諮詢與關懷輔導,並結合警消系統進行自殺企圖者之緊急搶救。另自殺防治中心與本府1999話務中心、衛生署安心專線協調提供非服務時段之民眾生命搶救與專業諮詢服務,近期並將裝設語音答錄系統以供忙線或非服務時段之民眾留言服務。 五、警察局報案服務: (一)本府警察局勤務指揮中心110受理報案專線及各種通報體系等軟硬體設施,均定期自我檢測,隨時保持在最佳功能狀態。 (二)本府警察局各基層派出所24小時均設有單一窗口值班人員,受理報案服務。 六、勞工局就業服務專線及無薪休假通報: (一)本府勞工局就業服務中心已設置就業服務專線(2597-2222),並由專人接聽服務,客服人員留下民眾聯絡電話,即時轉知各就業服務站,交由專人提供後續服務。 (二)本府勞工局職業訓練中心設有技能檢定專線(2875-2807),檢測結果已達最佳狀況。 關於無薪休假通報機制,本府勞工局針對各事業單位送交之通報函、通報表及協議書內容辦理審核,並發函備查或給予行政指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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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 |
一、本府業開辦1999話務中心,整合市府各局處業務,由專人提供24小時全時無休之全方位諮詢服務及受理民眾陳情事項,提供民眾『隨時卡這通,萬事攏會通』之便捷服務。另市府聯合服務中心亦提供櫃台諮詢服務。 二、針對後續須由各局處專案處理案件,亦迅即由話務中心及聯合服務中心通報各局處單一窗口,並透過線上即時服務系統(市長信箱與非網路陳情)分案與管考,專案列管限時(或限日)處理回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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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縣 |
社會局: 一、依法已建立家庭暴力及性侵害責任通報制度,且中央統一設置113求助專線,與各地方政府建立24小時通報及緊急聯繫運作機制。 二、經檢測本府高風險家庭關懷通報專線(02-29618094)、傳真(02-29658425)與8處區域社會福利服務中心服務專線及傳真功能皆正常。 三、本縣1957專線,從每日上午8時至下午6時,皆有專人接聽;下午6時至10時由內政部轉接,隔日再轉由本中心進行後續處理。接線同仁定期訓練,以維護服務品質,提供民眾優質服務。 四、本縣為統一窗口服務縣民多元問題,設有1999縣民熱線,由受過專業訓練人員專人接聽服務,於 警察局: 本局依規定定期每季辦理緊急公務通報測試,98年第3季已於 教育局: 教育局去霸凌專線(0800-580780),由教育局督學室值班接聽,檢測結果良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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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蘭縣 |
本縣各局處單位原有通報窗口依現行通報機制持續辦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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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縣 |
【社會處】 1.設置區域社會福利服務中心五中心,就近提供社區民眾諮詢及媒合資源提供服務。 2.桃園縣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提供定點諮詢服務及24小時婦幼保護專線接聽服務,依需要24小時指派社工人員協同服務。 【勞資處】 3.本府於 【教育處】 4.本縣各校配合教育部「校園安全及災害事件及時通報網」隨時掌握、追蹤各校校園事件處遇情形。 【衛生局】 5.衛生局自殺通報專線:3325880。並設置專人提供服務。 【警察局】 6.警察局通報機制由勤務指揮中心24小時專人管制,各單位對於各項治安事件均應循「主官」、「業務」、「勤務指揮中心」三線報告系統逐級反映,俾利發揮指揮、調度、管制、報告、通報及轉報等功能;另外本局勤務中心亦業已針對110受理報案專線、簡訊報案、警網勤務派遣系統等,實施全面性檢測,確保其功能正常、系統為隨時可用之狀態,俾使社會安全網絡之通報機制暢通。 7.另外警察局對於單一服務窗口工作推展部分,除持續要求各警察同仁需具為民服務良好態度外,亦需依「警察偵查犯罪手冊」、「受理報案e化平台一般刑案作業規定」、「各級警察機關處理刑案逐級報告紀律規定」等相關規定加強受理各類案件之管控,以達成維護治安的任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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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縣 |
(一)警政 1.為確保110e化勤務指管系統暢通,本局每日與電信公司測試 110線路,每週檢測主機系統功能,及每季執行備援線路測試,確保線路暢通。另在本局全球資訊網站上宣導民眾多利用110報案及110故障如無法受理民眾報案時該怎麼辦等相關訊息。例如:撥打本局勤務指中心2支自動電話03-5513523、03-5513481或者到最近派出所報案。 2.為服務聽語障人士,本局設置手機簡訊報案專線號碼為 「0911-885-110」,取諧音(我就一按,幫幫我,110!),使聽語障人士不管發生任何因難,只要記得「幫幫我,110」,一通簡訊,警察隨即到場服務。 (二)衛政 1.依據新竹縣推動社會安全網整合服務型計畫中關愛生命~防 治自殺,衛生局設有自殺防治專線,上班時間請撥打新竹縣社區心理衛生中心電話03-6567138,夜間及假日請利用生命線1995及衛生署安心專線0800-788995。 2.已規劃單一窗口及製作精神心理資源手冊提供所轄民眾具體求助或心理諮詢管道,並將相關資訊建置本局網站。 3.定期專人進行檢測新竹縣社區心理衛生中心專線,確保順暢。 (三) 勞政 本府勞工處設置單一窗口5518101-30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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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栗縣 |
勞動及社會資源處 目前各專線電話及單一服務窗口均正常運作,如有故障時均立即報修處理。各聯絡專線如下: 1、勞資爭議及勞資會議業務專線:357040轉302 2、勞動條件業務(含大量解僱通報、工作規則及法令解釋等)專線357040轉304~305 3、工會組織(含社團法人組織憑證申請單一窗口)、勞工安全衛生業務(含勞安宣導會、勞工安全衛生教育訓練、勞工安全(衛生)管理師、管理員18學分認證等)專線 357040轉301 4、身心障礙保護及老人保護單一服務窗口,服務專線上班時間除333075及1999縣民服務專線等外,亦可隨時撥打婦幼保護專線113。 5、為提供便捷效率的服務,針對保護性個案部分,諸如:家暴、性侵害、兒童少年保護及老人保護案件等,因涉及個人保護及隱私,故話務中心接獲相關通報時,即轉接至本府「家暴暨性侵防治專線」處理,以落實保護個案之通報原則。 6、除以113婦幼保護專線為24小時受理個案通報及諮詢窗口外,另,有專業社工人員在上班時間隨時受理求助案件。針對網絡單位責任通報後,透過自動傳真回覆系統確認通報案件已接收。98年1-9月共計受理通報家暴案件1,072件、性侵害案件142件,兒少保475件,充分彰顯單一窗口服務功能。 7、於 計畫處 「苗栗縣民當家熱線1999」業於 前正常運作中。
教育處 1、設有為民服務台,透過為民服務專線1999可逕與教育行政各科室承辦人聯繫。 2、校園安全通報、校園中輟生通報各級學校依法於法定時間內(家暴性侵害24小時、中輟72小時)通報辦理,立即掌握學生就學輔導動態。 衛生局 1、本縣自殺防治專線,上班時間請撥(037)332565;下班及例假日時段-生命線:1995,安心專線:0800788995 2、自殺通報傳真號碼:(037)332631 3、單一服務窗口周佳玲小姐:(037)332565 陳葆珈小姐:(037)332621 警察局 本局暨所屬各分局(含本局)勤務指揮中心110報案專線、各分駐(派出)所報案專線電話及各項通報系統,經檢測後功能均良好,並利用各項會報機會要求各單位貫徹主官、業務、勤指揮中心等三線通報機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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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縣 |
◎本府聯合服務中心: 秉持「全面服務、即時管考、提升效能」的服務理念,於有限經費下自 ◎本縣警察局: 依「警察機關受理刑事案件報案單一窗口實施要點」規定受理報案如下: 一、本轄案件: (一)民眾親自或電話報案或逕電「110」報案者,應依「警察機關受理民眾刑案報案作業要點」第五點,填具報案三聯單權責規定辦理。 (二)民眾以傳真或信函方式報案者,應依文書處理作業相關規定掛號、簽核、分辦。上開處理情形並應函復報案人。 二、非本轄案件: (一)民眾親自報案者,應即製作報案筆錄,並於24小時內將筆錄及受理報案紀錄影本,陳報分局,由分局另函送管轄分局繼續偵辦並副知報案人,如因情況急迫者,應即通報或將有關資料先行傳送後,再另函補送正本。 (二)民眾以電話報案者應予以受理並記錄,即時通報並傳送受理報案紀錄予管轄分局勤務指揮中心處理。 (三)民眾以傳真或信函方式報案者,應依文書處理作業相關規定掛號列管,並即函轉或傳真通報管轄分局處理。上開處理情形並應函復報案人。 受理汽、機車失竊案件,如係被害人親自報案應依前(1)項規定辦理,由發生地警察機關查證屬實後,依規定開具四聯單,如係以電話或傳真或(電子)信函報案者,仍應依前開規定轉由發生地警察機關調查,以便開具報案四聯單。 三、另本縣警察局督察室、勤務指揮中心及刑事警察大隊不定期對所屬單位實施檢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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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縣 |
【社會處】 全面性檢測社會處各種專線電話通報體系及單一服務窗口,以活化通報機制: 1. 96年起社會處設置單一窗口社會福利諮詢專線7202056 (請,愛你愛你,我來),接聽本縣民眾求助及社會福利諮詢服務。 2. 1957福利諮詢專線去年(97)年底停辦後,社會處持續接聽,運用人力在服務台輪值,自98年1月份迄今(6月底)接獲203件(上半年度),除協助個案申請馬上關懷或急難救助或其他福利諮詢外,個案資料皆以建置登打並作後續追蹤。 3. 急難救助及清寒助學單一窗口:
為落實弱勢家庭照顧服務,本府長期結合社團法人彰化縣天靈慈善會、社團法人世界和平會、社團法人彰暉愛心慈善會、螢光慈善會等單位,辦理「急難救助單一窗口」及「清寒助學單一窗口」等相關服務,單一窗口:7777085。 4.本縣目前成立1個身心障礙者多元支持與生涯轉銜個案管理服務通報轉介中心以及5個個案管理中心(98年度委託財團法人彰化縣私立慈生仁愛院、財團法人天主教台中教區附設台灣省私立慈愛教養院、社團法人彰化縣喜樂小兒麻痺關懷協會、財團法人彰化縣私立真善美社會福利慈善事業基金會附設靜元家園等4單位辦理),另設置通報專線:8837406、8837407,透過個案主動求助、民眾通報、公部門或民間單位轉介、個管中心主動發掘等方式進行個案通報與轉介,個管中心於接案後瞭解個案需求、擬定服務計畫,進而媒合社會資源,提供個案支持服務與定期追蹤評估,以提昇身障者及其家庭福祉。 員林區個案管理中心: 8837407。 彰化區個案管理中心:7222735轉139。 鹿港個案管理中心:7124891轉115。 田中區個案管理中心:8795911。 二林區個案管理中心:8963820轉115。 5.彰化縣發展遲緩兒童早期療育業務 通報轉介中心:04-8837588。 彰化花壇區個案管理中心:04-7124891。 員林社頭區個案管理中心:04-8338156。 二林區個案管理中心:04-8960271。 溪州區個案管理中心:04-8893730。 和美鹿港區個案管理中心:04-7569336。 6.辦理『「策群力•展大愛」:彰化縣資源整合計畫』 在政府資源有限,民間力量無窮之下,「策群力、展大愛」便是本縣推動社會福利與志願服務之目標,本計畫設立一處「志願服務資源整合推廣中心」,透過整合縣內資源、鼓勵民眾加入志工行列、辦理教育訓練、及辦理彰化走透透巡迴輔導,彙聚全縣人力、物力、財力之資源,建構全方位之服務網絡,以照顧本縣各相關福利人口。 志願服務資源整合推廣中心:7777085
【衛生局】:完成清查,狀態良好。 【警察局】: 本局建置科技化指揮體系,以強化民眾報案及勤務指揮管制功能,其中110集中報案系統(ANI/ALI來電號碼及地址顯示)結合GIS地理資訊系統,以全縣500分之1之電子地圖立即定位顯示報案電話位置,並再結合GPS警車衛星定位系統,立即顯示報案地點周圍警車分佈情形,以供執勤人員立即派遣離案發地點最近之警車處理,以達受理快、指揮快、處置快之要求,並提供民眾一個更有效率、便民的110受理報案中心。另為確保110受理報案專線暢通無阻,每日上午10時,各分局以自動電話及行動電話各檢測1通,以維報案電話系統暢通與人民報案之權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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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投縣 |
一、本府衛生局依精神衛生法第8條設立「社區心理衛生中心」辦理心理衛生宣導、教育訓練、諮詢、轉介、轉銜服務、資源網絡聯結及自殺防治等業務,服務專線為049-2205885,於上班時間設有專人提供服務。 二、另93年度起結合本縣緊急應變作業成立24小時電話聯繫機制,通報專線0933-527902;0933-537903專線,由本縣衛生局醫政科同仁輪班24小時接聽,提供精神疾病及自殺防治業務線上諮詢、醫院端聯繫等服務。 三、教育部校安中心設置24小時通報系統,學校可立即上網通報。(教育處) 四、本府1950專線行之有年,通報系統狀況穩定,每日皆由專人接聽解決民眾消費問題;本府1999專線於 五、本縣老人保護服務網絡實施計畫為配合內政部補助開辦「老人保護專線通報中心」,自88年7月份起辦理;而本縣老人保護專線(0800-009885)目前則委託南投仁愛之家辦理,24小時接受舉發、通報之第一線處理工作。(社會福利科)。 六、本府113婦幼保護專線,現由世界展望會24小時接線處理,有關保護性個案,每日則由兒保社工及家暴社工輪值接聽、處理民眾諮詢電話。(社工及婦幼科)。 七、建立職災勞工服務窗口,提供職災勞工轉介及支持服務,預防個人及家庭陷入危機困境。(勞工行政科)。 八、與職業傷病診治中心、區域醫院、社福機構及本府相關科室部門連結,保持職災勞工通報管道暢通,強化通報網絡的連結。(勞工行政科)。 九、接獲通報職災個案,本府均主動電話聯絡慰問或家庭關懷訪視,經評估案主及案家亟需專業協助者,即開案協助,以降低職災對個人及家庭可能產生的衝擊。(勞工行政科)。 十、個案管理員互為職務代理人,妥善運用勞委會勞工行政資訊管理整合應用系統,詳實填寫日誌表、個案紀錄、定期督導會議,充分掌握個案服務狀況,維護個案服務品質及保障其權益。(勞工行政科)。 十一、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就業安定基金」南投縣政府外勞諮詢服務中心窗口。服務項目如下: 1.外勞年度各項計畫之提報、經費核撥業務。 2.外勞諮詢服務。 3.印尼、越南及菲律賓及泰國勞工申訴案處理。 4.雇主及事業單位違反就業服務法裁罰事宜。 5.辦理外勞管理人員研習會。 6.辦理外籍勞工康樂才藝聯誼競賽活動。 7.辦理私立就業服務機構設立許可前檢查。 8.外勞業務實地訪視。 9.協助翻譯印尼語、越語和英語。 10.協同本府社工及婦幼科翻譯印、越籍外勞個案的性騷擾或性侵害事宜。 11.協同警政單位,取締違法聘僱外勞案件 。 12.彚整行政院勞委會私立就業服務機構求職求才就業狀況統計表。 13.受理外勞收容安置業務。 14.入國通報。 15.生活計畫管理。 16.返國驗證服務。(勞工行政科) 十二、 十三、本府警察局「e化勤務指管系統」功能檢測及維護工作,第4季維護工作訂於 十四、本府警察局重大刑案通報均已規定發生後2小時必須完成通報,各承辦人均已熟稔;另單一窗口受理報案部分,本局各直屬隊暨分局所屬之分駐(派出)所受理人員均能依規定進行單一窗口服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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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林縣 |
一、 98年4-12月已彙整本縣各專線電話,作為通報案件聯絡之參考。 二、 本縣社會安全網已針對五大主軸,即落實福利、擴大照顧;關愛生命、防治自殺;創造機會、照顧失業;立即關懷、安心就學;強化治安、偵防犯罪;各項主軸設置單一聯絡窗口,建立本縣社會安全網案件之通報網絡。 三、各聯絡窗口如下: (一)勞工處:諮詢專線:5341741電話。 (二)社會處:05-5336506或5323395轉社會救助行政科或社會工作科。 (三)衛生局:白天:心理諮商服務專線5370885(我想請你幫我幫我);夜間及假日利用及衛生署安心專線0800788995。 (四)教育處:助學措施服務諮詢電話05-5322154轉506 (五)稅捐處:宜蘭縣原住民事務所03-9253995 (六)工商旅遊處:創業諮詢電話03-9251000轉1371至137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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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義縣 |
警察局: 一、本局110報案系統,均依規定每3個月配合中華電信進行全面檢測,並有紀錄可稽,系統使用運作正常。 二、目前警政署已成立反詐騙165專線,本局透過各項活動宣導民眾知悉,並配合警政署相關通報機制,使本項「165」專線發揮最佳效果。 三、婦幼保護專線113由內政部管理,本局接獲該專線通報後,即前往處理,並將後續處理情形由現場處理員警直接回覆113,並報告分局勤務指揮中心,並循勤務指揮系統由各分局勤務指揮中心回覆113及報告本局勤務指揮中心(雙回覆機制)。 衛生局: 一、自殺通報機制:經由各單位傳真或電話通報及系統通報至10-11月底共71案,由衛生所關懷訪視,其中20案評估篩檢後轉生命線協會持續追蹤關懷。 二、精神病由衛生局網站或電話通報陳情10-11月共 7案,每案依據個別問題協助處理。 三、於週一至週五上午9:00至下午4:00提供3621150服務專線,由專人接聽除線上心理諮詢外,經評估,再依個案需求進行,如轉介心理諮商服務、社政、醫療等相關單位。另外,非專線服務時段,則以語音答錄方式告知民眾衛生署免付費安心專線0800-788-995供其使用。98年10-11月,此專線共服務13人,轉介心理諮商1人、轉介外縣市心衛中心1人。 四、有關不法藥物檢舉專線05-3625453 食品安全檢舉通報專線05-3620613 開放通話正常 五、愛滋專線3620608:針對愛滋病防治之相關疑問,進行諮詢或轉介,日間由專人接聽,夜間則轉公務手機,以建立服務機制完善。 六、預防接種專線3620607:針對預防接種相關疑問進行諮詢或轉介,日間由專人接聽,夜間則轉公務手機,以建立服務機制完善。 七、傳染病防治專線3622850(0800424850):針對各項傳染病,提供訊息服務及民眾通報機制,日間由專人接聽,夜間則轉公務手機,以建立服務機制完善。 * 以上三項專線之服務功能暢通10-11月份共服務22人次(愛滋病防治服務人1次、預防接種服務 5人次、傳染病防治服務16人次)。 八、有關毒品危害防制通報系統及單一窗口,中央已製定制式化工作流程,並依流程執行中,但因服務系統之功能尚未完全符合毒危中心之需求,法務部資訊處正努力修正中。另戒毒成功專線採行輪班制,24小時全天候服務,共受理求助電話計650 通,求助項目分別醫療諮詢(含補助)167件次居多,中心服務內容 135 件次之、社會救助諮詢59件次,餘為就業諮詢及法務部測試電話等。 社會處: 一、繼續透過鄉鎮市公所,協助社會救助及身心障礙各項福利(低收入戶、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身心障礙者托育養護補助等)案件受理與初審,並進行年度總清查工作。 二、未能符合各項福利補助,惟實際生活陷困或因長期失業等,繼續連結民間社會資源,提供就學及貧童生活扶助,避免造成家庭危機,目前計有65戶提出申請。 三、繼續透過內政部福利關懷專線通報,派員訪視評估,儘能提供求助者多元福利服務。 四、老人保護通報專線05-3622914、113運作良好。 五、長期照顧服務之申請設有單一窗口「長期照顧管理中心」,並採多元申請入口「鄉鎮市公所」、「衛生所」、「服務提供單位」、「郵寄」、「長期照顧管理中心」等方式,方便民眾就近提出申請。 六、提供高風險家庭關懷處遇輔導之預防性服務、另社工員24小時執勤提供支持保護工作、對於不適合居住家內之兒少提供寄養安置之替代性服務,服務內容業依兒童及少年福利法第43條規定,提供最適切之服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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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南縣 |
一、於今7月20日成立台南縣1999縣民服務熱線,提供縣民24小時全年無休之縣政諮詢、派工、申訴等服務。 二、本府1999話務中心,於 三、家庭暴力暨性騷擾通報系統,業由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委員會委託世界展望會辦理113專線服務,其通報案件之開案評估、緊急庇護及後續追蹤等業務,由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委員會定期對地方政府進行督導、檢視及考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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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縣 |
一、98年1-6月已彙整本縣各專線電話(已於第2季填報資料已於上次檢附),作為通報案件聯絡之參考。 二、本縣社會安全網已針對五大主軸,即落實福利、擴大照顧;關愛生命、防治自殺;創造機會、照顧失業;立即關懷、安心就學;強化治安、偵防犯罪;各項主軸設置單一聯絡窗口,建立本縣社會安全網案件之通報網絡(已於第2季填報資料已於上次檢附)。 三、
為更加落實便民服務,提昇服務品質及增加服務內容,縮短本府與民眾之間的距離,擬原定建置本府客服中心(Call Center)系統乙案,因高雄縣市合併案通過,本案於 四、
因莫拉克颱風造成本縣成為重災區,道路中斷、家園被毀,本府配合中央政策協助鄉民安置於營區,本府 五、因應莫拉克災後重建工作,本府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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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東縣 |
警察局 一、本局刑警大隊依警察機關受理事案件報案單一窗口實施要點辦理,由值日室人員受理案件,通報相關單位辦理。 二、各分局由偵查隊或分駐(派出)所值班人員受理並通報管轄單位處理。 三、本局勤務指揮中心之通報機制(含110報案系統)、專線電話均常保24小時運作,且經常實施檢測,以確保最佳狀態。 衞生局 一、精神照護系統及自殺防治通報系統之通報機制均正常無礙。 二、「24小時緊急諮詢中心」提供精神病患強制住院、緊急安置電話諮詢及協調床位。 社會處 現行113專線,由內政部家防會統一接線,本府於夜間及假日則有社工員備勤,電話專線均維持在最佳狀態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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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東縣 |
1.本縣目前以「馬上關懷」急難救助專案為本縣主要的通報機制,加強鄉鎮公所、村里幹事及其他地方民間單位的雙向溝通,務求及早發現迫切個案,即時發揮急難救助功能。 通報人數56人,核定人數45人,核定金額820,000元整。
2.內政部委託世界展望會設置113保護專線,由專人24小時接聽電話,提供家庭暴力及性侵害被害人線上諮詢及通報服務,本府社工(24小時輪值)於接獲通報後視個案需求提供緊急處遇。
3.警察局於98.04-98.11間執行辦理「協助關懷中低收入獨居人及弱勢族群」 專案工作,協助關懷各類對象計722件1,170人,本案目前賡續加強辦理中,並於查獲飢寒窘迫之犯罪人,通知社政單位協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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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縣 |
一、馬上關懷專案績效統計:98年1月至11月累積核准件數1,618件,核准金額為新台幣26,700,000元。工作項目統計(1)協助電話諮詢(受理通報):2,303件次(2)電腦建檔:3,046件(3)協助報表統計:1,451次(4)協助聯繫溝通協調:2,113 件次(5)協助案件經費核銷:2,621件(6)協助關懷訪視:991件次。 二、97-98短期促進就業措施—協助社會福利在地服務工作計畫工作績效截至98年11月統計:(一)進用短期人力:進用人力共19人(各鄉鎮公所:14人、社會處:5人)(二)工作項目績效:1.協助工作所得補助方案工作績效統計:(1)電話諮詢4,476次(2)申請案件審查(含資格審查、資訊系統登打):3,859件(3)申覆案件審查(含資格審查、資訊系統登打):2,518件(4)其他(含寄送文件):5,220件 2.協辦老人福利機構查核評鑑工作績效統計:(1)查核機構:3,759次(2)電話詢問:3,576次(3)資料整理電腦建檔:3,564件次3.協助社政資訊建檔:累積完成筆數25,734筆。【098年第04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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澎湖縣 |
本縣各局處單位原有通報窗口依現行通報機制持續辦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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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隆市 |
一、本市設置社工專線(02)24270611,專門受理急難之個案,設有專人於上班時接聽電話,民眾有困難由社工員立即給予關懷與協助。 二、本市設有「幸福關懷中心」單一窗口,受理各單位轉介之各類型個案,經社工員受案評估後視個案需求轉介就業、就學、心理諮商、社會救助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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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市 |
1. 新竹市政府各項專線電話,皆已全面進行檢測,使其功能達到最佳狀態。 2. 單一窗口服務:全功能服務櫃台安裝不斷電系統,停電時依然可提供穩定的服務,並實施單一櫃台綜合受理各項申請案件,一處收件全程服務,在任何一個櫃台均可完成需要的服務。 3. 彈性調整受理時間:辦公時間為每週一至週五上午8:00∼12:00,下午13:00∼17:00,中午12:00∼13:00休息時間派員照常受理各項申請案件。 4. 辦理服務到家:對年長、重病、傷殘無法親自到所辦理者,可提出申請到家服務。 5. 受理預約假日結婚登記:對於假日結婚新人,可預約於假日辦理結婚登記。 6. 本市三區各里辦公處為通報窗口,三區區公所隨時與里辦公處及里幹事保持通報最佳狀態。 7. 各項業務設有相關之服務窗口及服務人員,為洽公民眾提供服務;在上班時間內設有專線市內電話,得轉接至各業務承辦人員以答詢或因應民眾各項需求;在下班後則轉至公務手機隨時接收為民服務,供緊急救難之用。 8. 設置社會救助專線03-5249551,受理民眾因各項因素導致家庭生活陷困等狀況,提供社工人員協助處理,並適切提供經濟等福利服務協助。 9. 設置老人保護專線03-5249515,受理本市老人因遭受遺棄、疏忽、虐待等因素,經由通報後由社工人員協處,並提供適切服務。 10.設置身心障礙通報專線03-5245559,有關身心障礙者保護服務、經濟、心理支持、家庭關懷、社會人際等相關問題解決,皆提供單一窗口服務。由社工員進行初步會談評估,如評估問題多重複雜,則進入個案管理系統進行深度個案管理服務。 11.設置菸酒檢舉專線03-5249158,提供民眾菸酒檢舉管道,經檢測其運作正常。 12.110報案電路:由通訊員配合中華電信各機房(轄內)每日測試電路是否正常,並記錄於110報案紀錄單備查。 13.110市話備援電話:由通訊員每週一上午測試,撥打市話備援電話(5257144、5257244、5257344、5252544)是否正常、並依規記錄陳核備查。 14.切換備援電路:由承辦人每月切換e化勤務指管 系統110備援電路,測試系統是否正常切換至備援電話機,並依規記錄陳核備查。 15.資安事件通報機制: (1) 發生資安事件,應立即向本府資通安全處理小組反應或請求協助,並依「國家資通安全通報應變作業綱要」1小時內至國家資通安全通報應變綱站登錄資安事件細節、影響等級及支援申請等資訊。 (2)
16.機關及人員安全通報機制: (1)依據「民防法及民防團隊編組訓練演習服勤及支援軍事勤務辦法」成立「新竹市稅務局暨北區國稅局新竹分局聯合防護團」,設安全防護班、滅火班、避難引導班、救護班及通報班等編組,每年辦理1次基本訓練,以期發揮自衛自救功能,共同防護生命、身體、財產安全。本年度教育訓練已於6月10日辦竣。 (2)依據「政風機構預防危害或破壞本機關事件作業要點」,緊急事件通報作業,機關政風單位應將安全危害或政風狀況通報上級市政府政風處,並積極協調機關相關單位妥善處理。截至11月底計通報市政府政風處1案,案為機關1樓玻璃遭受破壞事件,並已電請轄內警察查處在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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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 |
一、社會處 (一)愛心銀行通報: 1.運用本府社會處既有的專業可靠、資訊透明及尊嚴維護之服務窗口,引進民間愛心團體主動熱忱參與社會責任,達成建構急難救助之轉介服務平台與提供民眾的求助管道,讓處在經濟急困的個人或家庭,勇於站起來面對惡劣的環境,並創造機會協助早日脫離貧窮環境。 2.本計畫自97年開辦實施,結合26個慈善愛心團體,主動給予經濟救助之弱勢家庭計有178個,總救助經費達1,036,000元,因本計畫所運用之傳真方式媒介頗具成效,也獲民間慈善團熱烈支持,因而於98年度擴大推行,98年迄今加入團體總數已達48單位,轉介救助之家庭至10月已達144個案,已獲救助個案107個。 (二)遊民通報: 1.本府於 2.平日上班時段接獲通報案件,即會於日夜間時段前往訪察及處置。 (三)食物銀行通報: 1.一般民眾可電洽服務專線:0800-026580。 2.各鄰里長、區公所、學校、社福機構及社工人員可轉介本處救助科。 (四)保護性個案通報: 除以113婦幼保護專線為24小時受理個案通報及諮詢窗口外,每日有專業社工人員排班,接聽民眾諮詢電話並受理主動求助案件。針對網絡單位責任通報則透過自動傳真回覆系統確認通報案件之接收,每日亦排有固定人員接收各類通報案件並派案由社工人員提供聯繫評估。98年7-9月共計受理通報家暴案件839件、性侵害案件206件、兒少保護案件358件及老人保護案件62件。 二、計畫處 本府1999話務中心已於本年 三、勞工處 本處目前各專線電話及單一服務窗口均正常運作,如有故障時均立即報修處理。 四、教育處 經本市各中小學通報,98學年度第1學期本市國小申請教育部補助無力繳交代收代辦費共計2254名學生,補助經費2,642,962元整。 五、衛生局 (一)本市自殺防治專線,上班時間請撥(04)23801180#537、560、263,另本市心理關懷資源(包括夜間或假日、24小時免付費)-生命線:(04)23269595簡碼1995、 (二)自殺通報傳真號碼:(04)23801141 (三)單一服務窗口 (四)本局已不定期實施偵測,使各項功能均能達到最佳狀態。 六、警察局 (一)本局暨所屬各分局(含本局)勤務指揮中心110報案專線、各分駐(派出)所報案專線電話及各項通報系統,經檢測後功能均良好,並利用各項會報機會要求各單位貫徹主官、業務、勤指揮中心等三線通報機制。 (二)本局首長信箱、督察室投訴專線、外事課服務專線及服務窗口、交通隊服務窗口、受理報案單一窗口服務等通報系統,經全面檢測後功能均良好。 (三)本局已不定期實施偵測,使各項功能均能達到最佳狀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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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義市 |
一、教育處: 依據教育部校園及災害事件通報作業要點,請本市國中小依照事件類別通報等及等至教育部校園要全暨災害防救通報處理中心網站進行通報。 二、警察局: 現有通報系統(主官、業務、勤務指揮中心通報體系110報案系統及受理報案單一窗口)經檢測均達可用最佳狀態。 三、社會處: 設有民防通報專線及社工組通報專線。(社工組通報辦理情形如下) 1.高風險處遇服務通報33戶59人開案23戶41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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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南市 |
本府社會福利關懷通報系統,4-9月通報量:294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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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門縣 |
一、本府建置「113」家暴暨性侵害防治專線、「1957」馬上關懷社福專線、通報系統機制及單一服務窗口,每日專人輪值,自鄉鎮、村里至本府通報系統順暢,能適時提供弱勢及臨時遭遇急難亟需扶助者所需之社會福利資源。 二、設置本縣社會救助、婦女、兒少、老人、身心障礙、自殺防治、毒品防治、勞工就業、就業歧視申訴等專線,隨時受理民眾諮詢服務。 三、建立本府電話禮貌測試機制,定期辦理接電話速度與電話禮貌抽測,作成紀錄,以確保通報機制暢通。 四、本縣社會安全網已針對五大主軸,落實福利、擴大照顧;關愛生命、防治自殺;創造機會、照顧失業;立即關懷、安心就學;強化治安、偵防犯罪;各項主軸設置單一聯絡窗口,建立本縣社會安全網案件之通報網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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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江縣 |
一、配合本縣所轄各鄉、村公所、衛生、警察分駐所、各級學校、各村老人簡易活動中心設置通報點,建構全面性通報體系,由於轄區範圍小通報效果良好。 二、本縣高風險家庭、兒童及少年保護通報機制,一般民眾及基層責任通報人員可透過113婦幼保護專線或傳真評估表至本府民政局,另考量地區特性,為便利民眾亦可電話直接撥打本府民政局社會課業務承辦人進行通報,以強化服務效能、落實通報機制。 三、本縣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中心業已建立通報流程及機制,服務電話0836-23575及24小時專線0919-338-938,電話已檢測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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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對當前可能出現危機的高危險群,請根據專業檢視找出需照顧的個案並加強關懷,尤其請教育部與內政部協助提供篩檢指標,並請管區員警共同參與,協助在社區發現弱勢民眾,並提供即時關懷與轉介服務。 |
教育部(協辦) 內政部(協辦) |
一、函頒處理流程:頒布「各級學校及幼稚園通報兒童及少年保護與家庭暴力及性侵害事件注意事項及處理流程」,規定學校應運用高風險家庭評估表(內政部提供),辨識學生是否處於高風險家庭,並協助轉介相關資源。 二、頒布作業流程:本部頒布「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稚園轉介高風險家庭作業流程」,督請學校評估轉介高風險家庭案件,除傳真評估表至所轄社政主管機關外,並應登錄本部校園安全暨災害防救通報處理中心備查。 三、制定工作流程圖:本部業業於本(98)年 四、補助辦理研習:本部本(98)年度補助各地方政府辦理高風險家庭研習場次計93場,參訓教師計4,087人。 五、出版工作手冊:本部業於本(98)年10月出版「教育人員兒童及少年保護工作手冊」,手冊內容含高風險家庭轉介篇,並於本(98)年10月26日分送至各級學校、部屬館所及各地方政府,全國分送總數計1萬9,939冊。 六、落實轉介輔導:透過本部及各地方政府逐案檢核轉介案件,有效督導學校落實轉介輔導措施;依內政部兒童局統計本(98)年度迄9月底,教育單位轉介高風險家庭共3,364件,佔所有通報來源32.20%。 七、建置「校園安全暨災害事件通報系統」:通報類別規劃有兒童少年保護事件之高風險家庭次類別,提供各級學校通報高風險危險群學生,協助關懷弱勢學生轉介社政單位服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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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轄市、縣(市)政府 |
臺北市 |
一、警政單位執行措施: 本府警察局於 二、衛政單位執行措施: 本府衛生局對於當前可能出現危機的高危險群均訂有提供心理諮商服務之開案標準,由個案管理員針對民眾進行評估後提供即時關懷與心理諮商或轉介服務。高危險群標準如下: (一)一般性標準: 1. 目前有迫切的心理衛生服務需求,而個人之內、外在支持系統薄弱或現有之社會資源網絡不足者,其身心狀況未達到住院醫療程度,且無同時使用其他個別心理諮商(輔導)或心理治療服務。 2. 有接受服務之意願、同意並能配合服務相關事項者,且經評估後,個案之需求為本中心可提供後續服務者。 3. 個人病史中如遇有精神官能症、精神病或腦部心智功能不全等診斷,必 (二)各類高危險群個別性標準:緊急災難心理衛生、自殺防 治及其遺族、憂鬱症防治、失業危機。 (三)初評工具:簡式健康表(BSRS-5)【<6分:一般正常範圍; 6-9分:輕度;10-14分:中度;15分以上:重度】量表 總分達10分以上者為高危險群。 三、社政單位執行措施: (一)結合鄰里系統、拜訪連結社區資源,以發掘轉介社區危機或高風險家庭並持續於校園、醫院、派出所及民間機構、團體等單位進行高風險防治宣導。 (二)目前各區公所針對所受理之「馬上關懷」專案申請案件,於進行訪視時發現如遇家戶中有6歲以下兒童且符合高風險家庭指標者,將轉介本府社會局所屬各社會福利服務中心,以提供後續社工服務。 (三)本府社會局除受理各界高風險個案轉介外,目前已針對低收入戶家中有12歲以下子女者及申請弱勢兒童及少年緊急生活扶助者進行關懷訪視;另接受教育局等各主責單位查訪評估,針對國小新生未依規定入學者、未按時預防接種者、未辦理出生登記之未成年人及未納入全民健保者等,如發現有符合高風險指標者,即轉介由本府社會局訪視輔導。 (四)配合內政部針對未成年人未完成監護登記進行訪視,以發掘社區內潛在高風險個案。 (五)本府社會局已針對領有育兒補助家戶者,設計訪談問卷評估其是否符合高風險指標。 四、教育單位執行措施: 本局業請學校及教師應主動了解學生情況,掌握需協助對象,並應優先運用學校相關經費資源(如仁愛救助基金、學校教育儲蓄戶各界之捐款、家長會補助及合作社獎助學金等),協助其順利就學,並視情況協助尋求社政及相關單位之協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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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 |
一、本府社會局為預防兒虐事件發生,業辦理下列事項: (一)為提高社區基層人員(如基層員警、公衛護士、里幹事等)、學校教師與幼教保育人員對高風險家庭案件之敏感度與通報,辦理「高風險家庭之評估通報」及「社區中危機家庭的辨識與協助」等議題宣導,另印製高風險家庭宣導簡介及宣導品,於相關活動中加強宣導。98年1-9月共計宣導32場,2,853人參與。 (二)協調就業服務中心個案管理員、員警、里幹事、公衛護士、基層小兒科、心理衛生醫事人員、教育人員等,於服務過程中,依據高風險評估表評估所服務之家戶狀況,若發現有未滿18歲以下兒少之家戶符合高風險指標者,請通報該局。後續由該局結合民間福利機構團體及各家庭福利服務中心社工員提供關懷訪視、情緒支持、經濟補助、法律服務、課業輔導及資源轉介等,預防兒少受虐及家暴事件發生。本(98)年1-9月接獲通報案706件。 二、本府教育局辦理下列事項: (一)有關專業檢視及篩檢指標:業於 (二)有關「高關懷」之定義:於「高雄市推動校園學生憂鬱與自我傷害三級預防工作計畫」明訂為「疑似憂鬱症」、「曾經自殺企圖或已有自殺計畫者」及「憂鬱性妄想或幻聽者」,國中、小篩檢轉介至學諮中心協助,高中、職由該校專業輔導教師或駐校心理師輔導諮商,必要時轉介至學諮中心。 (三)有關個案關懷:學生心理諮商中心提供所屬學校學生諮商,本(98)年1-9月,共計19案(高中職2件、國中11件、國小6件)、136人次。 (四)由學生諮商中心針對高危險群加強關懷,透過辦理輔導教師專業知能研習及高風險議題進行個案研討會議,提高各校對於需照顧學生的篩檢能力,以提供即時關懷與轉介服務,協助學生適應及身心均衡發展。 (五)配合社會局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中心「高雄市家暴事件跨機構危險評估會議」試辦計畫,從「評估量表屬高危險」、「暴力事件持續通報」等層面,選定高危機個案,提供本市三級學校家庭暴力高危機個案學生安全保護措施,及保障學生就學等權益,冀有效降低家暴傷害。 三、本府警察局辦理下列事項: (一)執行「關懷中低收入、獨居老人及弱勢族群專案工作」,每月均將執行績效陳報警政署,並要求各警勤區員警應主動發掘,關懷、協助轄區內中低收入、獨居老人及弱勢族群,落實執行。 (二)各分局依據警政署函示「14歲以下獨居人口、中低收入獨居老人、貧病交迫、經濟窘困、其他」等5項關懷類別予以關懷協助,並依「馬上關懷專案通報、非馬上關懷專案通報、一般關懷」等方式通報社會局、區公所、里長辦公室等予以協助。 (三)本(98)年1-9月協助關懷1,197件、8,515人。 四、本府民政局業積極督促各區公所里幹事於每日下里服務時,協助發掘里內待援助之弱勢民眾,適時通報或轉介至市府相關單位,予以必要性之扶助或救助。本(98)年1-9月各區公所里幹事主動發掘里內待援個案件數計有5,967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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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縣 |
社會局: 一、透過督導制度培育社工員專業敏感度,對於處於高危險情境之家庭暴力及性侵害被害人,提供密集追蹤服務、擬訂人身安全計畫,以加強支持網絡系統,避免陷入孤立處境而再度受暴。 二、加強網絡聯繫並定期召開跨網絡聯繫會議,就個案處遇合作,基層網絡人員在職訓練,網絡業務協調面緊密連結。98年1月至11月結合警政、衛政、教育、勞政、民政等單位共同辦理22場高風險家庭關懷訓練課程,共計1,520人次參訓。 三、本府自94年起辦理「臺北縣支持家庭功能發展實施方案」,主要透過高風險家庭通報機制,整合社政、衛生、勞工、教育、民政、警政等相關局處,針對符合通報指標之高風險家庭進行初評同時提供相關資源,期透過及早介入,預防家庭危機之發生。本案開辦至今(98)年10月止已接獲5,130件通報案件。 四、再者,本府持續結合民間專業團體,運用以家庭為中心的服務模式,共同提供高風險家庭各項社區化輔導服務,以協助提升高風險家庭之支持性功能,同時定期辦理委辦單位之業務評核,以保障其服務品質。 五、另本府正規劃建置資訊化之「高風險家庭預警系統」,以針對高風險家庭提供系統化管理,掌握相關資訊與處理進度,並期能透過各危機人口群之比對,及早篩檢高風險家庭,由本府主動關懷協助其解決家庭生活變故,預防家庭危機之發生。 教育局: 一、中輟生通報與追蹤輔導:依強迫入學條例處理第一類:未請假未到校上課達三日以上之學生第二類:學期開學未到校註冊【含新生直到開學後未報到】達三日以上之學生第三類:轉學時未向轉入學校報到達三日以上之學生視同中輟:無故缺曠課連續累計7日之節數。 (一) 學校落實通報,並確實追蹤。 (二) 針對失蹤之中輟生通報警政協尋。 (三) 落實強迫入學委員會功能,每年進行評鑑。 (四) 提供多元課程以及專業輔導人力(學校社工員、心理師) 二、高風險家庭 針對全縣學務及輔導主任宣導,依高風險通報表,學校並提供相關就學協助。(如附件) 三、兒少保護 針對全縣教師宣導,依法進行責任通報,並配合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之介入提供就學安置。 警察局: 一、警勤區員警應運用勤區查察處理系統(第二代),家戶訪查簿冊資料,檢核轄內70歲以上以及14歲以下獨居人口,以建立靜態資料,並透過實地訪查瞭解有無貧困無依且無謀生能力之情事。遇有孤苦無依、中低收入獨居老 人、貧病交迫、經濟窘困等弱勢族群,生活陷入困境,亟需援助,立即通報村(里)辦公處、鄉(鎮、市)公所、縣政府社會局請求協助,另應將查訪情形依規定註記於「勤區查察腹案日誌表」備註欄,並輸入「勤區查察處理系統(第二代)」建立資料。 二、員警執行巡邏、守望、勤查勤務時,適時將中低收入獨居老人、弱勢族群等處所,彈性劃入巡邏區(線)及守望區域,隨時留意四周治安狀況,主動予以關心。 三、員警於執行巡邏、守望、勤查勤務、值班或110電話受理民眾報案及反映有關中低收入獨居老人及弱勢族群案件時,除積極聯繫、派遣警力前往協助外,另應主動通報社政機構予以協助。 四、請各分局結合社區守望相助隊、義警、民防、警察志工、社會民間團體等資源,訪視轄區相關處所,主動發掘民隱、民瘼,提供協助。 五、本局 此外,本府警察局、消防局與社會局(含家暴中心)自94年起共同推動本縣社區治安工作,針對高風險家庭與家庭暴力防治工作,輔導建立社區通報機制(村里長、守望相助隊、社區發展協會、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等),建構完善之聯防網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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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蘭縣 |
本縣辦理98年下半年「協助關懷中低收入獨居老人及弱勢族群」專案工作,由警勤區員警執行關懷中低收入獨居老人58件58人、貧病交迫14件17人、經濟困窘46件49人、其他8件8人,總計126件、132人,持續辦理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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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縣 |
【社會處】 1.落實個案處遇服務,實施風險分級制度,依據個案現況提供經濟生活補充支持服務、高風險家庭個案服務及家暴危機個案處遇服務。98年1-11月共受理提供10,591個案服務。 2.辦理安家實物銀行專案: (1)分送弱勢家戶生活物資,自98年1月迄今已分送超過7,964戶。遇有高風險家戶則主動轉介由社工人員提供家戶評估,依其需求提供專業處遇服務。 (2)結合十三鄉鎮市在地公益團體設置14處安家實物銀行社區分行,自8月20日起正式對外運作。 3.辦理社區關懷員專案,獲勞委會補助多元就業人員300人(含專管人員16名),主動至社區中關懷及發現十年長期照顧服務、身心障礙個案轉銜服務、高風險家庭、家庭暴力家庭、獨居老人等弱勢家戶,必要時通報及轉介社工專業服務。截至 【勞資處】 4.本府於 5. 7885關懷待業者到府服務方案 (1)提供本縣列案待業者家庭關懷服務、宣導、轉介、現況訪視等,並使其獲致關懷及服務,減少失業衍生之家庭及社會問題,提昇縣民生活品質,減輕社會成本,促進國民就業。 (2)本方截至 【教育處】 6.配合本縣社會處高風險家庭關懷輔導處遇服務方案,加強宣導提高教師辨識度及通報率,及校園模式處遇模式之追蹤。 【衛生局】 7.加強推廣自殺防治守門人訓練,透過守門人發現高危險個案,以便及時提供關懷。 8.結合精神醫療(桃園療養院、居善醫院)及諮商輔導機構(生命線及張老師),提供自殺通報後續關懷訪視及資源連結服務。 【警察局】 9.本局針對高風險個案均有依規加強清查及通報,以達到「警察機關通報占全般通報來源10%」之目標值。 10.另本局亦持續辦理內政部警政署函頒之「各警察單位協助關懷中低收入獨居老人及弱勢族群」專案工作,並利用各種集(機)會加強教育員警,宣導應列入通報對象之急難事由,加強與村(里)、鄰長聯繫,並於執行各項勤務中(處理交通事故、死亡、失蹤案件),及時發覺通報對象,主動協助取得相關證明文件,加強與各鄉、鎮、市公所協調溝通,適時宣示本局協助及貫徹推動本專案立場,以期提高核定件數及核定率,全面提升執行能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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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縣 |
(一)警政 1.本局依「各警察單位協助關懷中低收入獨居老人及弱勢族群」專案執行計畫函發各單位執行,由警勤區員警通報村(里)辦公處、鄉(鎮、市)公所及社會處請求協助,並輸入勤區查察處理系統建立資料。 2.本局自 (二)教育 1.自98年度起,各項清寒獎助學金及輔助措施之輔助對象,自原有的清寒家庭學生,擴大至父母失業、放無薪假或突遭變故(含莫拉克風災受災戶)家庭之學生,另本縣各公立國中小學均設置學校教育儲蓄專戶,可視狀況使用專戶為清寒學生勸募善款,提供就學生活各項協助。 2.另,本府訂定「高關懷學齡兒童學藉審核安置要點」以協助因家庭因素發生就學問題之學生順利就學,維護學齡兒童之就學權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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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栗縣 |
勞動及社會資源處 配合內政部兒童局高風險家庭關懷處遇輔導計畫,藉由教育處、警察局及相關網絡單位通報發現高風險家庭,經評估列入高風險家庭者,定期提供關懷訪視,媒合資源協助度過難關。98年1-6月共計受理通報139件。 教育處 1、本縣對於國中小學生中輟之處理、防範規定及措施有「苗栗縣協助中輟生復學因應措施」、「苗栗縣國民中小學中途輟學學生處理流程」、「苗栗縣執行中輟生通報及復學輔導工作流程圖」、「少年及家事法庭處理中輟生資源整合網路圖」、「苗栗縣強迫入學委員會設置辦法」、「苗栗縣強迫入學委員會暨中途輟學學生督導會報設置要點」、「苗栗縣國民中小學高關懷學生鑑定及安置輔導檢核表」等相關規定。本縣已建立中輟生復學輔導機制,並督導所屬學校建立復學輔導機制達100%。本縣151所中小學全數皆已建立「高關懷學生」、中輟復學生或轉介中介班學生之機制及運作流程。 2、本縣已建立高關懷學生指標,所屬學校依據本指標篩選學生比率達100%。高關懷學生,提前發現非常重要,本縣近3年來每年已辦理2場次之「中輟生復學輔導督導會報」。全縣國中校長皆要與會,有中輟生學校之校長、輔導主任、業務承辦人都要參加,強迫入學委員會也務必與會,大家共同來解決中輟生的問題。藉由邀集地方法院、警察局少年隊、少輔會、勞動及社會資源處、衛生局及校外會等相關等業務單位。請中輟情形嚴重學校報告,強迫入學委員會及各校訓輔人員及社輔單位對中輟學生之追蹤輔導情形,凝聚各方合作共識,發現有中輟之虞及高關懷的個案,也藉此溝通協調。並確立對口單位,已具成效。 警察局 1、內政部警政署於今(98)年已訂定「提高高風險家庭通報專案計畫」1份,提供具體判斷指標,由各警察單位藉各項勤務中發覺高風險個案後,即通報本縣主管機關處理,本局98年1至8月共通報31件,主管機關開案22件。 2、為積極深入社區發掘孤苦無依、中低收入獨居老人、貧病交迫、經濟窘困等弱勢民眾,提供即時關懷與轉介服務,以避免社會不幸憾事發生,本局已依內政部警政署 3、98年3-10月各單位協助關懷或轉介通報個案人數:中低收入獨居老人164人、貧病交迫者95件219人、經濟困窘223件654人、其他6件9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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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縣 |
◎本縣衛生局: 業已針對本縣縣民進行全面性家戶健康篩檢,透過『臺灣人憂鬱症量表』進行心理篩檢,以利早期發現早期治療,累計目前完訪438,517人,篩檢異常人數6,086人,並由本局公共衛生護士及心理衛生中心人員提供關懷訪視,並協助轉介醫療服務。 ◎本府社會處: 為協助本縣弱勢、失業民眾與家庭本府已開辦「8585家庭扶助及幫我助學方案」,由本縣衛生局、警察局、本府勞工處、教育處及社會處共同參與合作,提供弱勢家庭就學扶助、就業服務、心理諮商及其他相關社會福利服務,透過跨單位之服務體系幫助個案家庭度過危機,增加適應環境之能力。98年第3季服務93案次民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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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縣 |
【社會處】 一、 加強獨居老人電話問安、關懷訪視工作,並請各鄉鎮市公所、民間團體主動通報需協助老人個案,轉介相關資源提供服務。 二、 本縣個案管理中心之服務對象(1)7歲以上未滿65歲,設籍並實際居住彰化縣,且領有身心障礙手冊者或經縣政府轉介之疑似身心障礙者。(2)生活上遭遇多重問題、社會資源缺乏、本身又無力解決,經專業評估有其需要的身心障礙者。案主主動提出申請或轉介至個案管理中心,經訪視評估符合資格者,將透過專業團隊提供身障者生涯轉銜與社區化家庭支持服務。另透過本縣各身心障礙福利團體或機構協助通報須服務之個案,轉介至相關單位提供即時協助或其所需之社會資源。 三、 本處推動全面性之高風險家庭篩選轉介及關懷處遇服務,結合縣內民間社會福利機構,針對6歲以下領有政府低收入戶生活扶助兒童生活補、中低收入戶兒童及少年生活扶助及弱勢家庭兒少緊急活扶助之家庭,進行訪視面談,主動瞭解案家問題,適時介入給予協助。至10月底止,共辦理21場次篩選活動,訪談人數達328人。 【教育處】: 一、教育處針對高危險群學生及需照顧的個案提供適度關懷與協助,在學校辦理課業輔導機制:其中受輔對象為:(一)低收入戶學生(二)原住民學生(三)身心障礙人士子女學生(四)單親、家庭失能學生(五)其他:情況特殊學生-由學校輔導會議認定。 二、扶助方案如下: (一)攜手計畫課後扶助方案:加強扶助弱勢家庭低成就學生補救教學,弭平學習落差。 (二)課後照顧服務方案:針對學習弱勢學童個別作業指導,進行多元化教學活動,以培養學生基本生活智能。 三、如因家庭失能而急需協助之個案,本處將透過相關單位提供即時關懷與轉介服務。 【警察局】: 一、有關本局辦理協助社政單位關懷弱勢,訪查獨居老人工作,98年7至9月共關懷2673件4180人,詳列如下: (一)14歲以下獨居人口計關懷2件5人。 (二)中低收入獨居老人計關懷2323件3431人。 (三)貧病交迫計關懷157件198人。 (四)經濟窘困計關懷169件502人。 (五)其他計關懷22件44人。 二、賡續針對「負擔家庭主要生計責任者死亡、失蹤或罹患重傷病、失業或因其他原因無法工作,致家庭生活陷入困境。」及「其他因遭逢變故,致家庭生活陷入困境」之家庭辦理「馬上關懷專案」,適時關懷與轉介服務。 三、本局為主動發掘轄內家庭功能不彰致兒少未獲適當照顧之高風險家庭,要求警勤區員警於執行家戶訪查等例行勤務中,應針對個案、新遷入住戶家庭,利用各項勤務作為,發掘是否有家庭關係、經濟、健康等問題致兒少未獲適當照顧之個案,提高通報率,98年1至9月高風險家庭計通報140件。 四、本局為提高員警對家庭暴力高危險加害人之辨識敏感度,藉由對家庭暴力加害人之訪查,並協助轉介至相關資源網絡,減低家庭暴力危險因子,進而防處重大家庭暴力事件發生,保障被害人權益,訂頒「110受理疑似家庭暴力案件管制處理流程」,98年5至9月110受理疑似家庭暴力案件共計600件,經本局審核結果及後續處置作為如下: (一)家庭暴力案件327件,其中屬當年度重複家暴案件30件,函文案發分局派員對相對人實施約制、告誡及加強被害人人身安全維護。 (二)疑似家庭暴力案件273件,其中經比對有2次以上之報案紀錄者5件,函文案發分局派員對上述案件相關人員進行訪查,並製成「訪查紀錄表」回復本局列管。 五、本局將持續要求所屬運用家戶訪查等勤務時段,深入轄區協助關懷弱勢民眾,另結合社區守望相助隊、義警、民防、警察志工、社會民間團體等資源,主動訪視關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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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投縣 |
一、本縣老人及身心障礙者保護網絡,廣納居家服務提供單位及社區照顧關懷據點為網絡成員,對有接觸或服務的個案,若有屬弱勢或遭受遺棄、受虐等情事,有逕予舉發之責。(社會福利科)。 二、有關高風險家庭篩檢部份,目前已加強到校宣導,提供相關篩選指標及委託服務單位資料供警察局、衛生局及學校使用及參考。若發現單純經濟陷困個案可向本府5區社福中心尋求協助,若屬高風險家庭個案可就近知會高風險委託單位進行訪查瞭解,或通報本府由本府社工員前往訪視評估。(社工及婦幼科)。 三、本縣已制定高關懷指標,並已函文各校依指標進行高危險群篩檢工作。(教育處) 四、本府警察局協助關懷弱勢族群專案工作,自98年10-11月協助關懷中低收入獨居老人27件27人、貧困交迫4件9人、經濟窘困21件50人、其他類型1 件1人等弱勢民眾,並提供即時關懷與轉介服務,合計53件87人,經媒體正面報導2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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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林縣 |
一、教育處: (一)訂定本縣中小學高關懷學生評估指標暨輔導處遇計畫,並規劃辦理「雲林縣98年度高關懷學生輔導知能研討會」及高衝突家庭父母失和之子女學校輔導處預知能研習活動等。 (二)於校長會議及相關輔導會議中宣導高風險家庭及保護性個案學校通報職責及注重學生學校生活之關懷與學習輔導,有效協助學生適應學校生活,減少心靈受創。 二、衛生局: 本縣自殺通報關懷訪視計畫委請成大斗六分院辦理,98年截10-11月底止轉介社會處尋求社會救濟7位,勞政單位尋求就業服務3位,教育處尋求就學服務2位,其他單位3位。 三、警察局: (一)本(98)年10至11月積極辦理「馬上關懷急難救助」專案工作計通報88件、經核定救助49件,救助金額85萬7860元。 (二)自98年7月份起,配合「張榮發慈善基金會」辦理急難救助關懷弱勢族群工作,10至11月計通報轉介156件、核定救助50件,救助金額65萬9000元。 (三)本(98)年10至11月執行「關懷中低收入獨居老人及弱勢族群」專案工作,協助關懷「14歲以下獨居人口」、「中低收入獨居老人」、「貧病交迫」、「經濟窘困」及「其他」等類別計76件、76人。 四、社會處: (一)辦理高風險家庭關懷輔導處遇服務: 鼓勵民間團體辦理高風險家庭關懷輔導服務,提供弱勢者資訊及協助使用相關社會資源,預防社區家暴、性侵害及兒虐事件之發生,本期共受理轉介個案數為224案。 (二)加強宣導113婦幼保護專線: 結合各相關單位加強宣導113婦幼保護專線,透過民間團體、媒體、廣播及本府兒童福利服務中心加強宣導,以建立社區民眾認知到通報為一種責任,以防治社區兒童少年虐待、家暴及性侵害案件之發生;本期共受理通報件數為811件(兒童少年保護146件、性侵害90件、家暴575件)。 (三)加強社區預防家庭暴力、性侵害及性騷擾防治、性交易防制及兒童少年虐待之宣導: 為真正落實推展社區家庭暴力、性侵害及性騷擾防治、性交易防制及兒童少年保護防治觀念、高風險家庭關懷處遇服務,於本年度陸續規劃多元化宣導活動,透過本縣各民間團體深入社區及校園,以宣導或研習活動方式,加強社區民眾防治概念及通報共識,本年度至11月底爭取內政部核定補助辦理計36案,核定經費計新臺幣480萬1,000元整。 (四)推展本縣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志願服務隊: 98年度持續結合本縣雲萱婦幼文教基金會志願服務隊,巡迴 各社區宣導家暴、性侵害及性騷擾防治之觀念,使社區居民 了解家庭暴力、性侵害及性騷擾防治業務,透過鄰里守望相 助以落實維護社區治安。 (五)在老人福利方面針對獨居老人因失能或罹患有慢性病之高 危險群者補助安裝24小時緊急救援通報系統,結合電話問安服務,於需要及時救援之際,提供全年無休24小時之救援服務。 (六)在身心障礙福利方面,針對身心障礙者保護通報之案件,如 有屬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75條之規定者,將依身心障礙者 權益保障法與身心障礙者保護通報及處理辦法之相關規定進 行處理。 五、民政處: (一)本處對於弱勢民眾之照顧措施計有: 1、原住民急難救助:本10-12月因經費已核撥,無剩餘經費,惟辦理錄案,持續照顧原住民生計。 2、原住民托教補助:每年核撥2次,於6月及11月辦理補助,98年11月計補助41人、經費37萬750元整,以照顧經濟弱勢家庭之受教權。 3、原住民建購、修繕住宅補助:係針對中低收入戶之原住民提供購屋補助。 4、役男及征屬生活扶慰助金:10-12月計發放106人次、經費45萬元。 (二)另為協助弱勢民眾,本處亦結合民間資源與縣內宗教團體辦理慈善事業及宗教心靈輔導等相關計畫計有: 1、於 2、另為救助莫拉克風災災區,本縣計有北朝天宮等75座寺廟捐助相關經費,救助災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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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義縣 |
警察局: 勤區員警在查訪時如有發現弱勢民眾,均會予以即時關懷及轉介服務,本局於 衛生局: 一、由通報或目前正關懷之精神病弱勢個案,評估其潛在性危機及症狀,適時邀請專業醫師及村里長、警察到社區協助個案就醫及診斷,提供適當關懷轉介醫療10-11月共2案。 二、98年10-11月關懷個案由社區心理衛生中心志工持續進行電話關懷共電訪117人次,並適時依其需求轉介各單位。 三、建立「自殺通報個案關懷訪視計畫」單一通報窗口,由衛生所一週內完成個案訪視另評估高風險個案轉介至委外單位嘉義縣生命線協會,由關懷訪視員開案訪視及個案管理,或依其他需求轉介相關資源。98年10-11月:自殺未遂63人次,自殺死亡8人,衛生所訪視78人次,轉介嘉義縣生命線追蹤關懷20人,每案每月關懷2次。 教育處: 本府已函轉所屬中小學,有關高關懷篩檢指標及處理機制,配合設於水上國中之本縣學生心理諮商中心,建立輔導轉介機制,提供學生必要協助。 社會處: 一、針對急難救助、申請低收入戶不符個案,依據其狀況,轉介至其他社會福利服務。 二、透過社工員專業訪視評估,如需長期關懷、就業輔導等,委請民間團體追蹤輔導,併依其需求辦理成長團體,增強案主潛能。計辦理2個成長團體,計22人參加,服務220人次。 三、有關民眾親洽諮詢案件,主要以就業服務(含身心障礙者)及勞資爭議為大宗,如遇民眾有可能屬高風險高關懷個案,將轉介本處婦幼科或救助科為其提供服務。就社會安全網絡屬於就業安全部分,本府設有就業服務台可提供民眾就業詢諮,並接受中央補助辦理職業訓練及短期就業措施,至於失業給付、補助失業及眷屬健保費及一般失業勞工創業貸款等,係屬中央業務,如勞工符合資格或有相關問題,亦將提供其後續的申請方向。 四、結合民間資源運用志願服務人員,針對本縣獨居老人提供關懷訪視、電話問安等服務,並依獨居老人之需求轉介相關福利服務。 五、委託民間團體辦理《高風險關懷輔導服務》,透過 個案管理服務,協助高風險家庭媒合各類資源或提供輔導諮詢服務,促使其早日脫離家庭解組或危機。截至98年1~11月份共計接獲330戶608位兒少通報案,實際納入高風險家庭接受輔導共計217戶392位兒少。 六、輔導民間團體辦理嘉義縣中途輟學、失蹤逃家或《虞犯兒童少年外展服務》,並制定轉介表供學校通報轉介輔導之用。截至98年11月止共計輔導50戶家庭53位兒少,提供正式及非正式資源及支持網絡,使其家庭恢復親職功能,促進穩定兒童少年穩定就學。 七、委託民間團體辦理《弱勢家庭兒童及少年外展服務》內容如下(1)課後臨托照顧-透過社區、學校等提供弱勢家庭學童名單於鄰近的社區開辦課後輔導班(2)親子聯誼活動-於活動中教導弱勢家庭生活常規針對食、衣、住、行,教導吃飯穿衣的技巧,居家環境整理的美化知能。(3)寒、暑假生輔導營隊-提升弱勢家庭兒少學習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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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南縣 |
一、中輟生通報: (一)成立本縣「中輟通報系統維護中心學校」-三村國小。 (二)落實中輟通報,啟動校內追蹤輔導復學機制。 (截至10月底中輟系統本縣通報人數計34人)。 (三)執行強迫入學事宜:依法督導本縣鄉鎮市強迫入學委員會執行強迫入學事 宜,並請村(里)幹事家訪協尋中輟學生,必要時,得依強迫入學條例及其施行細則,針對中途輟學學生之家長開立勸告、警告限期入(復)學及罰鍰等。 二、復學追蹤輔導: (一)「最需要關懷家庭」輔導網絡: 本府家庭教育中心受理學校及社政單位轉介通報需高關懷(中輟及中輟之虞)學生及其家庭個案,運用志工輔導員主動協助輔導中輟生,進行校訪、家訪及電訪,陪伴需高關懷家庭度過生命低潮期,增進家長親職能力,鼓勵子女向學,預防青少年犯罪。 (截至10月底訪視共計465人次(家訪97人次,校訪216人次,電訪152人次),49個需高關懷學生及其家庭個案,已結案之個案23案,持續訪視26案。 (二)復學就讀與中介教育措施: 中輟生復學後,可協助回原班或其他班級正常上課、安排至中介教育措施-慈輝班、資源式中途班就讀或輔導中輟學生「彈性暫讀補校」。 (截至10月份,協助50人次學生順利銜接就學,其中永仁高中21位,仁德國中10位,永康國中9位,歸仁國中10位。) 三、協助高關懷學生轉學籍不轉戶籍: (一)是以保護個案學生因家庭父母或監護人避、躲債申請學生轉學籍不轉戶 籍的方式,以密件協助個案辦理轉學。 (二)保護兒童受監護人或扶養親屬凌虐等申請轉學,以轉學籍不轉戶籍方式協助轉學。 (三)業務執行現況(5-10月):共94件。 四、校園安全事件通報處理。 五、配合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委員會擬定之家庭暴力暨性侵害個案評估指標,發現個案如有自殺或殺人、因家庭暴力事件住院、立即有生命危險、凌虐及限制自由,評定為高危險個案,優先進行個案處遇服務。 六、98年7~9月計提供弱勢家庭急難救助206人 七、警察局各分局利用聯合勤教等集會,宣導值勤區員警利用查勤物等機會共同參與,協助再社區發現弱勢民眾,並提供即時關懷與轉介服務。 八、警察局各分局妥善運用勤區查察處理系統,透過系統之家戶訪查簿冊資料檢核轄內70歲以上以及14歲以下獨居人口,以建立靜態資料,並透過警勤區員警實地訪查瞭解有無貧困無依且無謀生能力之情事。 九、彈性增加各警勤區員警勤區查察勤務時數,主動發掘弱勢民眾,瞭解實際生活情況。遇有獨居老人、困苦無依、疾病交迫、生活陷入困境等民眾,立即通報村(里)辦公處、鄉(鎮、市、區)公所、縣政府社會局請求協助,另將查訪情形依規定註記於「勤區查察腹案日誌表」備註欄,並輸入「勤區查察處理系統(第二代)」建立資料。 十、98年7-9月辦理「各警察單位協助關懷中低收入獨居老人及弱勢族群」專案工作,共計885件,943人(14歲以下獨居人口:3件3人、中低收入獨居老人:489件496人、貧病交迫:15件15人、經濟窘困:218件223人、其他:160件206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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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縣 |
一、本縣積極針對自殺高危險群個案給予協處,並依個案之需求轉介相關單位協助,截至 二、提供就業相關資源與服務: 1. 本府勞工局印製「就業補給站」單張資料,整合就業服務、職業訓練、社會救助、勞資爭議、心理調適、子女協助及創業輔導…等社會資源服務,提供民眾更完整及便捷的服務資訊。 2. 98年上半年印製2,000份,因民眾需求反應熱絡,後又追加印4,000份,於本局8個就業服務台發放給有需求民眾,並於辦理現場徵才活動現場提供民眾索取,至9月份發放份數已達5,200份。 3. 運用莫拉客風災民間捐款,於災區辦理災民職業訓練課程,規劃於鳳雄營區、陸軍官校、桃源鄉、旗山鎮、茂林鄉、杉林鄉等地,開辦手工創意飾品設計班、手創商品產銷培訓班、農業職業訓練班、電腦網路與文書應用班、金工與精油戀曲手工藝品製作培訓班、家事管理員培訓班、餐飲服務經營管理培訓班等職訓課程,開班期程:自98年12月中旬至99年2月初止。 4. 發函邀請高雄捷運公司共同響應救災活動,為協助災民解決工作時行的便利,高雄捷運公司提供1,000張「愛心就業卡」讓民眾申請。 5. .依據「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辦理天然災害災後就業服務作業要點」,本縣計13個鄉鎮提出臨時工作計畫申請核定用人658人,執行期間以3個月為限,由各鄉鎮公所派工,其中桃源鄉90人、甲仙鄉120人、那瑪夏鄉180人、茂林鄉20人、六龜鄉120人。 6.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另於各收容營區核定臨工用人數:鳳雄營區核定24人、工兵學校核定12人、陸軍官校核定110人、仁美營區核定29人,總計175人,各收容中心之NPO團體另可依實際人力需求,再提增補名額,本案將持續至安置中心撤離為止。 三、98年1-12月警察局管區員警關懷弱勢族群計有22,183件,22,387人。 四、 為關懷租屋民眾之安全,本縣警察局將規劃「警察機關協助關懷弱勢族群加強租屋訪視工作計畫」,以提供即時關懷與協助,目前完成訪視1,013件。 五、與社會善心人士合作辦理經濟弱勢家庭「兒童少年生活及就學扶助方案,提供設籍或居住高雄縣轄內之弱勢(失業)家庭兒童少年經濟補助(含生活費、課後安親班月費及交通車費用、幼稚園及托兒所月費及註冊費、保母托育費、學雜費等)、營養補給物資之給予、關懷訪視等服務,98年1-9月共補助77戶110名兒童少年新台幣83萬950元整。 六、鳳山社福中心結合善緣慈善會協助弱勢家庭關懷訪視,並且每月每戶補助3,000元,截至11月底共計10戶家庭受惠。 七、本縣創立「物資銀行」,透過各民間團體、民眾的善心,募集各項弱勢家庭需要的物資,以協助弱勢家庭脫離貧窮,維護基本生活安全,截至11月底前,共計募集約市值2,423,907元的家庭生活用品,有4,131戶家庭受惠,總計16,532人次受惠。 八、針對縣內低收入戶與經濟弱勢邊緣戶家庭之第二代青少年推動『高雄縣新生代希望工程』,並輔以5大脫貧策略(教育脫貧、環境脫貧、就業脫貧、夢想脫貧及理財脫貧),98起更配合推出資產累積之『高雄之夢~青年發展帳戶』專案,期透過持續性的各種教育支持策略、工讀機會、心靈成長與發展學習、人文藝術浸潤以及旅遊休閒活動等機會與多元化服務策略介入輔導,讓處弱勢家庭的青少年學子得以成長茁壯,進而擺脫貧窮循環魔咒伸展抱負。截至98年12月止,業順利輔導87人投入就業市場、123人考取專業證照,目前仍有81戶130人持續接受本方案輔導中。 九、因莫拉克颱風造成本縣許多傷亡,針對本次風災本縣計有13名失依兒童少年部分,單親兒童及少年共計23名,其中3名安置於兒少安置及教養機構中,其餘皆由親屬照顧。為使失依或喪親兒童、少年暨照顧者家庭獲得妥善支持及照顧,頃正與兒盟辦理個案追蹤輔導簽約事宜。 十、 十一、
十二、 因應風災失依或需照顧之老人,本府訂定「高雄縣莫拉克颱風災民機構安置專案」,主要係服務三原住民鄉(茂林、那瑪夏、桃源)、六龜、甲仙、杉林、內門、旗山、美濃等鄉的鄉親,因(1)原於各出院準備服務合作醫院住院之個案,因莫拉克颱風來襲出院後無法返家安養,亟需機構安置;(2)由災區救援出來的個案,至各出院準備服務合作醫院住院後,因莫拉克颱風來襲出院後無法返家安養,亟需機構安置;(3)本縣各安置收容單位評估不適合居住,較適合機構照顧服務者實施機構安置專案,有家屬者最長安置3個月,無家屬者最長安置6個月,安置期間所需費用由本府依據個案失能程度給付各受委託之老人養護機構及護理之家,安置期滿後仍無法返家或至永久屋居住者,則由本府銜接身心障礙者托育養護費用補助或低收入戶老人免費機構公費安置方案。並於 本府亦針對重建區弱勢民眾,如無法申請各項補助,給予專案之急難救助,以使災後之高危險群民眾獲得即時之照顧,透過社工之介入可以給於適切之服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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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東縣 |
警察局 一、本局至機關、團體、學校進行婦幼安全犯罪預防宣導計134場次。另本局7處「婦女暨愛幼關懷中心」從96年12月成立以來,針對原鄉部落及外配較多區域兒童實施課輔發現高風險家庭結合資源協助(如結合慈濟發揮大愛精神),並關懷訪視受暴婦幼,協同驗、報案,並提供相關法令諮詢等服務,促進原鄕部落及外籍配偶權益共計34,479人次。 二、本局協助內政部推行「馬上關懷急難救助」專案,由各單位員警於勤務中發覺民眾有遭逢變故致家庭生活陷入困境者,立即通報村里辦公處等單位,發揮及時通報,立即協助功能。自97年10月20日推行迄至 三、截至 社會處 一、透過各項會議強化警政、社政、教育、衞政、戶政等相關單位對「高風險家庭」的認識與關懷,並依「高風險家庭」評估表通報轉介。 二、透過社區、學校宣導社區治安輔導訪視,提高「高風險家庭」認識與關懷,進而通報。 三、身心障礙者保護個案經通報至本縣家暴中心受理案件後,依是否有人身安全危機…等考量,派員調查訪視,並進行家庭處遇或安置等服務;如經通報評估非屬立即性人身安全危機之個案,則轉由負責身心障礙福利服務業務之社會處社會救助科主責擬訂處遇計畫、提供服務。 四、本縣祥和計畫之社區發展協會志工配合六星計畫-社區治安辦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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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東縣 |
1.臺東縣警察局推動家暴防範工作訓導範工作職能訓導98年1-11月本局辦理左揭訓練計3場次(中央1場、地方2場)。 2.臺東縣警察局推動「馬上關懷急難救助」專案工作: 97.11-98.11共計通報專案工作計745件,核定:551件、核定金額:9,155,000元。 3.教育處辦理臺東縣專業輔導人員參與國民中小學學生輔導工作方案:聘請專業心理師三名,每週共9個個案,對本縣的教師及輔導員進行巡迴督導,且視個案需要進行諮商工作,將以駐點服務的方式提供心理諮詢及諮商服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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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縣 |
一、服務績效:(一)服務量:平均每月服務案量為229案,511人。10-12月累計服務量689案,1566人。(二)服務內容:家庭訪視有2526人次;電話訪視2021人次;情緒支持有998人次;課業輔導844人次;物資提供727人次;家務服務498人次;經濟補助309人次;弱勢兒少緊急生活扶助97人;喘息活動296人次;其他服務271人次;托育服務228人次;兒童諮商輔導202人次;就業服務127人次;親職講座94人次;成人諮商輔導75人次;法律服務45人次等總計7357人次。 二、開案類型:經濟困難96案;支持系統薄弱47案;就業問題56案;照顧者養育疏忽42案;家庭衝突有33案;照顧者婚姻不穩32案;教養不易26案等,計有419案(複選項)。 三、通報來源:教育單位為83案;社政機構有31案;警政單位有22案;醫衛單位、社福單位、村里幹事各7案;其他10案,總計168案。 四、辦理概況(一)10-12月共舉辦11場個案研討會。(二)98年10月23、28、30日、11月4、5、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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澎湖縣 |
98年1至6月止本局共通報5件,另通報案件經評估開案共2件。本局為落實對高風險家庭業務之執行,目前對高危險群之家庭,均能通報管制作為,包括(預防兒少虐待及家庭暴力事件、單親、隔代教養、酗酒、精神疾病或失業)等,要求警察人員追蹤、查訪及關懷協助,使弱勢之民眾得到適度照顧;並責成各員警利用各項集會時機加強宣導,本局亦利用業務督導時機抽詢,務求貫徹落實以避免因疏漏造成少年或兒童受害。 目前本局列管本縣獨居老人及弱勢民眾共計有534人,責由各管轄警勤區員警每週至少實地執行家戶訪查1次,並於勤區查察二代系統註記,以利查考,確實達到照顧獨居老人及弱勢民眾之服務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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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隆市 |
一、高危險群個案由本府社會處依據內政部兒童局「推動高風險家庭關懷輔導處遇實施計劃暨處遇流程及開結案指標」受理校園轉介之高風險個案,由專責社工員提供關懷訪視,並由兒少保社工員協助。 二、另委託世界展望會協助關懷社區高風險家庭及兒童,並加強里鄰宣導,協助通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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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市 |
1. 針對高危險群之低收入戶或弱勢家庭民眾,持續提供訪視關懷服務,了解個案狀況及其目前需求,並協助其解決生活陷困之情形。 2. 針對身心障礙通報專線接獲通報之個案,均由社工督導與案主會談進行初步評估,瞭解其問題與需求,並依個案危機問題、身心狀況、家庭功能等指標進行分級處理,必要時亦會同相關單位(警察、衛生、消防等單位)共同協處,並適危機妥處後,提供追蹤關懷或轉介服務。 3. 受理各單位通報案件,經篩除已通報兒童保護、家暴輔導個案,書面初步審核並與通報人聯繫確認案況符合高風險指標者,轉受委託單位執行關懷輔導服務。 4.
為加強辦理高風險家庭通報,於 本市警察局警勤區佐警98年9至10月份協助關懷中低收入、獨居老人計10件10人、貧病交迫計1件3人、經濟窘困計5件18人、其他5件10人,共計21件41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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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 |
一、社會處 配合內政部兒童局高風險家庭關懷處遇輔導計畫,藉由教育處、警察局及相關網絡單位發現需關懷服務之家庭,98年7-9月共計受理通報132件,由社工員專業評估後提供相關服務並加強關懷。此外,弱勢家庭兒童及少年緊急生活扶助業務之執行,98年7-9月共受理129件申請案件,共核定63戶家庭、108名兒童及少年接受每人每月3,000元生活扶助,共計已核發108人次;並已提供493人次兒少訪視,其中2名兒少納入高風險家庭處遇、10名兒少納為兒少保護處遇,適時提供照顧關懷服務。 二、教育處 (一) (二)中輟生業務: 1.訂定本市國民中小學高關懷學生通報及輔導實施計畫,並函文各校知照。落實政府照顧弱勢家庭政策,主動發現校園內高關懷學生,提供必要資源,以確保學生就學權益,安心學習,加強高關懷學生輔導,增加學生的適應能力。 2.建立高關懷學生指標,並函文各校依規通報。學校應於每學期初依據高關懷指標進行全面性篩檢,請導師/行政人員瞭解每位學生家庭及生活狀況,符合條件者應填寫高關懷學生評估指標及安置輔導建議表。並針對個案危機狀態提供適度輔導策略,持續列案輔導。 3.各校依規辦理篩選並於開學2個月內將名冊報府備查。 4.各校針對高關懷個案均有處遇措施。 三、警察局 (一)本局已依內政部警政署 (二)本局各單位協助關懷或轉介通報個案人數: 1.98年6月:395人。 2.98年7月:255人。 3.98年8月:481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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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義市 |
一、警察局: 有關主動發掘及關懷弱勢族群部分,依下列持續辦理中: 1.依據內政部警政署 2.、分別於 二、社會處6月份提出6歲以下弱勢兒童關懷方案計畫書,9月份起辦理關懷訪視。截至11月底已全部訪視完成共400戶470人,其中43戶需要後續社工服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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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南市 |
一、由警察局責由派出所警勤區佐警,於執行家戶訪查勤務時段配合鄰、里長主動檢核轄內65歲以上及14歲以下獨居人口,查有孤苦無依、中低收入、獨居老人、貧病交迫、經濟窘困等亟需援助者進行訪視,遇有極需關懷者,立即通報辦公處,馬上進行即時關懷並轉介通報區公所、市政府社會處等相關主管單位予以協助與關懷。 98年第二季(7-9月份)成果合計: 一般關懷:中低收、獨居老人23件29人、貧病交迫16件48人、經濟窘境13件27人、其他51件52人(八八水災受災戶),另貧病交迫依馬上關懷專案通報2件4人、經濟窘境7件10人。 二、社會救助金專戶莫拉克風災水災捐款補助外縣市受災區轉學、寄讀至本市學生「災區學生就學照顧」補助金每人申領金額上限10,5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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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門縣 |
一、本縣警察局98年1-12月管區員警關懷弱勢族群計有239件,203人。 二、受理兒少保護通報:截至12月受理個案通報數共31案,針對兒少保護個案社工員進行家庭功能及安全評估36案次,家庭訪視80人次,協助申請通常保護令4案次,另裁定施予強制性親職教育3案,提供家庭經濟扶助2案。 三、辦理高風險家庭關懷輔導處遇方案:截至12月受理兒少通報23人,家庭訪視134人次、電話訪視68人次,提供情緒支持51人次,提供兒少緊急生活扶助31人,針對個別需求轉介20人至就業扶助、法律扶助等相關服務。 四、依據本縣急難救助作業要點,給予急難救助,截至98年12月補助70人,補助金額計新台幣80萬1,891元。 五、配合馬上關懷方案,落實扶窮濟急,減少家庭不幸政策主張,運用通報系統,及早發現遭逢急迫性變故致生活陷於困境之民眾,提供及時救助,自 六、為減輕本縣中低收入、低收入戶傷病者自行負擔之醫療、看護費用,協助其獲得妥善之醫療照顧,98年12月補助13人,補助看護費用新台幣36萬4,525元,醫療費用新台幣43萬4,777元,共計新台幣79萬9,302元整。 七、98年三節慰問,春節、端午及秋節慰問低收入戶、大同之家院民(童)、地區醫院病患、監獄受刑人,分別致贈慰問(加菜)金,計核發1502人次,新台幣234萬8,892元。 八、為減輕弱勢族群航空交通費負擔,落實對弱勢族群照顧,訂定金門縣弱勢族群航空票價補貼實施辦法,於 九、設籍本縣之民眾,因遭遇外來突發的意外傷害事故,致其身體蒙受傷害或死亡時,發給濟助金,截至98年12月核定濟助死亡濟助17案、傷殘濟助3案,計核發濟助金新台幣910萬元。 十、關懷照顧弱勢兒童:辦理「低收入戶暨弱勢兒童醫療補助」,受益者38人次,補助金額計46萬868元。 十一、98年度提供中低收入家庭18歲以下子女健保費減免,計補助102戶183人,使中低收入戶家庭皃童醫療受到保障。 十二、辦理弱勢家庭子女緊急生活扶助:截至10月扶助72戶113人,核發生活扶助費170萬9,388元,協助解決家庭及經濟問題,早日脫貧,以消弭社會問題。 十三、對中低收入家庭皃童及少年提供生活扶助,98年度共扶助70人483人次,合計補助57萬9,600元。 十四、本縣積極針對可能出現危機之高危險群獨居老人個案給予協處,並由轄內6處社區照顧關懷據點,每月不定時辦理電話問安、家庭訪視、健康促進及送餐服務等,並依個案之需求轉介相關單位協助。 十五、辦理本縣65歲以上之獨居老人送餐及裝置緊急救援系統,解決老人日間獨居在家乏人照顧之問題,確保其身心健康,計提供73人,13,259人次送餐服務。辦理「獨居老人緊急救援系統」之建置暨服務,截至目前建置暨服務144個案,服務1,003人次。 十六、98年6月20日及 十七、教育部「推動學校教育儲蓄戶」計畫,於 十八、本縣各國中小學全面實施免費學童午餐,減少學生往返安全顧慮,減輕家長負擔,本年度全部學校皆採自辦方式。 十九、自98年度開始,由本府編列預算,每週2天免費供應國中小、幼稚園學童飲用鮮乳,並於 二十、補助國立金門高中、高職97學年度第2學期清寒學生午餐費計174名,計支經費新台幣51萬5,200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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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江縣 |
一、 針對高風險家庭或高危險群之個案加強列管並主動關懷、問候,在社區發現弱勢民眾應即時通報或轉介相關單位。 二、 針對高風險家庭或特殊境遇婦女如有就業之需求,則轉介至行政院勞委會職訓局連江縣就業服務台,由其提供各項多元短期就業機會,以落實照顧弱勢並即時關懷之美意。 三、 經民眾與基層責任人員通報,將屬高危險群且家中有18歲以下兒少之家庭列管為高風險家庭,透過社工員、村幹事、管區員警、衛生等相關網絡人員,針對案家狀況提供關懷與適當之處遇,以維護社區治安、減少衍生之社會問題。 四、籍由113及家暴通報機制發覺個案,針對案案需求給予適當之關懷與協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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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請地方政府加強守望相助工作,協助查緝毒品及防止竊盜;另請各縣市政府善用中央所提供之短期促進就業人力,配合專業社會工作人員協助社會安全防護相關輔助工作,同時也讓在地的志工與青年等能夠參與查訪與關懷,讓守望相助可以做到更好。 |
直轄市、縣(市)政府內政部 |
臺北市 |
一、 警察單位推動守望相助工作: (一)本府警察局依「建立全國社區治安維護體系-守望相助再 出發推行方案」實施計畫,持續輔導里鄰、社區組織,邀集熱心民眾,成立守望相助隊,以巡邏、守望或其他方式,協助社區安全維護與預防犯罪工作,截至98年9月底止,已輔導成立無給職里、社區、青溪守望相助隊393隊、巡守員18,145人,讓在地志工參與協助維護社區治安工作,建構社區治安維護體系。 (二)本府警察局配合中央所提供「短期促進就業措施」-『協助治安維護工作』人力20名,由刑事警察大隊分別配發至中山、萬華、大安、士林、中正第二、文山第二、松山、南港、內湖等分局進用,負責協助ATM反詐騙宣導、金融機構巡守、查抄失竊汽(機)車等預防犯罪相關作為,擔任協助社會安全防護相關輔助工作。本項工作規劃至98年6月底止,現已停辦。 二、 區、里單位推動守望相助工作 本市里、鄰長協助治安之首要工作為成立守望相助隊,目前本市由里成立之守望相助隊共有276隊,社區成立之守望相助隊共19隊,里守望相助隊多半以里長為隊長並由里長協助規劃運作,由鄰長及里內熱心志工擔任隊員,共同為里鄰社區安全盡心力。本市各區公所將持續協助警政單位推行守望相助工作並轉知轄內各里辦公處加強里內守望相助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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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 |
一、守望相助巡守隊之任務,係協助警察機關防竊、防盜、防搶及其他治安應協助事項,本(98)年1至9月協助偵破各類刑案計29件36人。同時與警察機關、志工及善心人士,關懷轄區獨居老人、弱勢人士等,對整體社會安維護體系有極大之助益。 二、本府警察局於本(98)年 三、為強化守望相助工作,本府民政局業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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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縣 |
社會局: 一、「希望廚房-失業弱勢家庭送餐計畫」:
(一) 本案自本(98)年 (二) 本(98)年度中央補助本府20名多元就業人力,共同執行餐食製作、送餐及關懷等服務內容;此外,本府亦自行編列預算進用20名擴大就業人員,協助本府推動社會福利相關業務。 二、「社會工作助理員」:為減輕本縣社工人員工作負荷量,同時開發本縣就業機會以紓緩失業浪潮所帶來之衝擊,本府本(98)年度自行編列預算進用98名社會工作助理員,並已於 三、「志願服務人員」: (一) 溫心天使志工-本府於96年特邀請縣長夫人擔任社會福利之「愛心大使」,邀集有熱忱、有愛心的民眾加入「溫心天使志工隊」;本府現已招募計146名溫心天使志工,提供高風險家庭關懷訪視問安服務、兒童課業輔 導、家務整理指導、陪伴支持、申辦福利等服務;本(98)年1月至10 月共計關懷451戶高風險家庭,服務計904人、2,554人次。 (二) 本府社會局各區域社會福利服務中心同時運用志願服務人員針對本縣獨居老人及身心障礙者提供關懷訪視及電話問安等服務,本(98)年1月至10月共計服務5萬2,490人次。 警察局: 本縣積極推動輔導守望相助隊運作,於協勤時鼓勵情資反映,凡守望相助隊隊員協助警方查獲各類刑案績效,由警方主動協助申請獎勵金,並於99年度起編列獎金預算,針對績優守望相助隊由縣長頒發獎牌及獎金,以鼓勵工作士氣,發揮協勤功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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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蘭縣 |
守望相助業務: 1.本縣目前經社會處核准成立之守望相助隊共有103隊,隊員 5814人,由警察局持續輔導並正常運作中。 2.守望相助隊於各社區夜間實施巡守工作,對於竊盜及其他犯 罪之預防,無形中均能達到防制之效果。 3.98年下半年守望相助隊協助警方偵破搶案1件、查獲失竊贓 車1件、偵破毀損案1件。 4.在地志工與青年運用參與守望相助查訪與社區關懷,正設法 加強推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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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縣 |
【警察局】 1.有關地方政府加強守望相助工作部分,本局防安民防課已於 2.婦女志工本局行政課亦於 3.本局目前公部門短期促進就業措施人員部分,98年7月份起因囿於經費已暫緩實施,若重新推動亦將調整部分人力配合協助專業社會安全防護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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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縣 |
(一)警政 本局刑事警察大隊對於內政部警政署「98年多元就業開發方案-公部門短期專案」雇用20名人力,平日即交付查抄失竊車輛及各項預防犯罪宣導工作(含反毒品、反詐騙、防止竊盜及搶奪宣導等),另針對各社會團體、縣政府及公立機關所舉辦之各種集會和嘉年華會,分配前項人力,至現場設攤宣導。 (二)勞政 98年1~12月本縣辦理各項短期促進就業計畫進用員額計352員,進用資格除具備相關業務專長外,優先進用失業或特殊境遇弱勢勞工;另就業服務站辦理失業勞工諮詢輔導如發現有高風險家庭情況者,即通報本府社會處婦幼福利科通報窗口。 (三)社政 1.本縣社會處依中央短期促進就業人力計畫,於98年1月~98年12月間共進用22人次短期促進就業人力,用以協助社工人員辦理馬上關懷、民眾急難救助、老人福利機構查核、婦幼服務、兒童托教業務及派至各鄉鎮公所提供在地服務,用以協助社會安全網絡輔助工作。 2.另本府鼓勵各鄉鎮社區成立社區關懷據點, 98年度本縣共成立40個社區關懷據點,申請中央短期促進就業人力計畫41人協助社區關懷工作,並結合明新科技大學課外活動組與服務性社團,進行弱勢族群查訪與關懷,利用在地志工及青年學子進行服務,增加社會關懷與守望相助工作。 3.有關99年度所需短促就業人力,已配合公部門就業計畫─黎明就業專案及多元政府部門社會型計畫提出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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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栗縣 |
勞動及社會資源處 本處所屬志工隊計49隊,志工約1,500人,協助各志工隊推動社區祥和計畫、社區關懷訪視或社會福利服務工作,以增強社區互助的能力。 警察局 1、本局已要求轄內守望相助巡守隊,協助布建毒品人口不法情報諮詢並加強留意資源回收場、舊貨業出入口可疑人車,如發現不法情事,立即與當地派出所聯絡,另於轄內治安熱點時、地編排巡守勤務,以防範竊案發生。 2、本局業於 3、本局持續推動社區、村里成立守望相助隊。本縣目前成立126隊,除泰安鄉未有守望相助隊組織外,其餘17個鄉鎮市均有。 4、本局訂有「協勤民力工作績優獎勵金核發要點」,內容包含協助警察破獲毒品、竊盜等案件。 5、本局除持續對守望相助隊督訪(導)時宣導,以充分發揮守望相助隊功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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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縣 |
◎依據行政院衛生署委託各縣市政府因應金融風暴,辦理心理健康服務措施,本縣衛生局辦理情形如下: 一、委外計畫【98年度整合型精神疾病防治與心理衛生工作計畫】:委託社團法人臺中縣生命線協會辦理,自殺關懷訪視員共計3人。 二、增聘計畫:短期促進就業人力,增聘自殺關懷訪視員共計3人。 三、98年針對轄內失業及自殺高危險群辦理之心理健康服務內容(宣導、教育訓練..):從98年5月至98年11月共計辦理11場職場心理關懷活動。
◎本縣警察局: 一、強化守望相助組織功能 (一)各守望相助隊暨各該分駐(派出)間平日均保持機聯繫,相互情報交換,並由各分駐(派出)所提供治安及交安熱點予該守望相助隊作為勤務規劃之依據。 (二)本局每周編排四個督導編組至各守望相助隊暨各該分駐(派出)所,除督考其勤務規劃與執行外,並查核其聯繫協之情形。 (三)本局於 (四)98年上半年守望相助隊協助破獲刑案8件、尋獲失竊汽車5件、機車26件,均有資料可稽、成效良好。 二、提報「多元就業開發方案-公部門短期就業專案計畫書」 為協助臺中縣弱勢族群失業者,創造就業機會,研提「臺中縣交通安全維護執法推動暨環境綠美化服務工作計畫」進用助理人員38人目標,以使失業者重建工作自信心,培養再就業能力。 三、有效運用志工協勤 本局依「臺中縣警察局推動警察志工服務執行計畫」編組志工大隊下設7個志工中隊及69個志工分(小)隊,志工人數1,332人,並依志願服務法及該計畫期程,陸續對所召募志工實施遴選、編組,訓練、管理、輔導及考核,積極推展運用,藉以有效協助本局「為民服務」及「預防犯罪宣導」等工作。98年依「春安工作期間加強勤務規劃、機動派出所及警察志工運用」執行計畫,執行志工對弱勢族群關懷任務,達300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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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縣 |
【社會處】 1. 本縣社區依實際需求成立守望相助隊,98年度有97隊,人數達4383人,且持續增加中。 2. 每年4月間調查轄內社區守望相助隊巡守情形,作為補助平安保險費依據,全年無休執勤每人補助600元、每週執勤5-6日每人補助500元、每週執勤3-4日每人補助400元、每週執勤1-2天每人補助200元,冬防期間及支援節慶交通指揮者每人補助100元。98年度本府共計補助保險費221萬6,200元。 3. 「彰化縣幸福家園關懷中心」設置後,本處將派駐專業社工人員及短期促進就業人力協助本縣社會安全防護相關輔助工作。 【警察局】: 協勤民力(義警、民防、守望相助隊)常是社區內的居民,且常住在社區內,故亦能獲得部分之犯罪訊息,惟協勤民力並非警察,為顧及協勤民力之人身安全、居家安全,本局僅賦予協勤民力通報犯罪之義務,藉由1年2次的協勤民力常年訓練及不定期講習來強化協勤民力對於各種犯罪前兆之觀察能力,並教育協勤民力發現不法情事時之正確處理方式(例如:發現不法情事通報警方處置,而不要僅有民力單獨處理),以求兼顧保障民力人身安全及警方打擊不法維護治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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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投縣 |
一、97-98年短期促進就業措施-協助社會福利在地服務工作計畫-社福輔佐員,本縣進用17名(各鄉(鎮、市)公所各1名,計13名;本府4名,共計17名)。其工作項目: 1.協助縣政府及鄉(鎮、市)公所辦理馬上關懷專案。 2.協助辦理工作所得補助方案。 3.協助社政資訊系統建檔。 4.協助辦理老人福利機構查核評鑑。 5.福利諮詢接聽人員。(社會救助科)。 二、不定期陪同警察局人員至各社區進行社區治案業務督察工作。(社工及婦幼科) 三、本縣社區照顧關懷據點志工每週固定一次電話問案,每週二次關懷訪視社區的老人及身障,除此之外,亦在社區案排健康促進活動。另外據點亦會依社區之需求及評估社區本身南資源提供用餐服務。(社會福利科) 四、本府警察局守望相助隊共113隊,人員3342人,全年均編排執行20-02巡守勤務,並共同協助配合警察分局、分駐(派出)所維護轄內治安、查緝毒品、防竊等任務。 五、利用中秋節機會結合地方慈善團體、善心人士慰問轄內弱勢家庭,慰問縣內獨居老人及貧困弱勢家庭,展現警察志工發揮慈悲喜捨大愛精神。 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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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林縣 |
一、依據內政部訂頒「建立全國治安維護體系--守望相助再出發推行方案」,由警察局協同民政處、社會處、主計處、財政處、建設處、消防局、國防部後備司令部及各鄉鎮(市)公所輔導成立村里、社區守望相助隊計59隊,巡守隊員2427人。配合社區治安營造工作,針對轄內治安顧慮地區及時段,執行巡邏守望工作,彌補警力空隙,並協助通報高風險家庭、家庭暴力、兒虐案件及災害通報等工作,發揮協助維護治安效能;本(98)年1-11月具體績效如下: 1.協助偵破協助查(尋)獲各類案件85件(刑案37案、尋獲失竊汽車18部、尋獲失竊機車30部)。 2.結合守望相助隊、民防、義警關懷弱勢(高風險家庭,家庭暴力、兒虐案件)及災害通報計1,705件、3,663人次。 二、落實防搶查贓作為,有效防制財產性犯罪: (一)本(98)年10-11月搶奪案件發生0件,較去年同期(97年10-11月,以下同)減少3件;破獲0件,較去年同期減少3件。 (二) 本(98)年10-11月針對轄內易銷贓場所進行大掃蕩,查獲資源回收商、舊貨商、銀樓、汽機車解體工廠等收贓處所計1處、1人。 (三)持續規劃「緝豺專案」掃蕩,全面查緝地下錢莊與暴力討債: 1.本(98)年10-11月計查獲高利貸放(重利罪)6件、6人。 2.本(98)年10至11月執行「治平專案」,檢肅到案「暴力討債集團」首惡1人,共犯12人。 三、有關行政院勞工委員會核定本(98)年度多元就業開發方案-「關懷社會弱勢照顧輔導計畫」其內容包括:照顧弱勢家庭子女發展遲緩及身心障礙兒童服務、弱勢及單親、隔代教養及外配家庭兒童課後服務、關懷社區弱勢訪視、婦女福利中心弱勢婦女服務、照護關懷據點服務、失業者家庭關懷服務、身心障礙者關懷服務、弱勢兒童關懷照顧、社區醫療關懷服務協助、環境景點維護整治…等,本縣配合中央政策,執行多元就業開發方案,共計進用482名(本府社會處 148名、教育處68名、環保局210名、衛生局45名、民政處5名)。 四、藉由短期工作機會之提供及配合中央政策,執行多元就業開發方案,本處之就業措施計有: (一)忠烈祠短期就業計畫:於忠烈祠設置1名管理者、截至9月底計支出經費20萬2,500元。 (二)役政業務短期就業計畫:提供3名短期工作職缺辦理役政及替代役宿所之管理、截至9月底計支出經費60萬7,500元。 (三)戶政業務短期就業計畫:1-6月進用48人、經費627萬1,000元、7-12月 進用42人、經費537萬6,000元,協助完成親等資料、完成日據時期戶口 調查簿資料,提共失業人士就業機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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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義縣 |
民政處: 一、本處進用之短進工作人員係分配於各戶所辦理『增 置親等電腦資料作業』工作項目及工作量已研定,無法參與本工作。 二、民政處(戶政)志工,運用單位為各戶政事務所,服務範圍為協助戶政便民服務業務推動。有關本項次志工參與守望相助工作,建請業管單位依『志願服務法』規定召募志工參與。 社會處: 一、結合民間資源運用志願服務人員,針對本縣獨居老人提供關懷訪視、電話問安等服務,並依獨居老人之需求轉介相關福利服務。 二、輔導社區發展協會、民間團體及村里辦公處設置「社區照顧關懷據點」,提供村里老人社區化之預防照護,並運用在地志工人力辦理電話問安、關懷訪視等工作。 三、辦理「弱勢家庭兒童及少年社區照顧服務」聘用本縣失業者、負擔家計之婦女、無薪休假影響生計者及弱勢家庭之大專就學子女等經濟弱勢者,擔任方案助理人員、課後臨托與照顧、認輔服務、兒童及少年簡易家務指導服務等是項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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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南縣 |
一、警察局各分局加強對守望相助對宣導,另分析每月治安熱點,協請當地或鄰近守望相助隊協助巡守工作,防治竊盜;對於易被利用為吸食、販賣毒品之空屋、廢棄工寮等治安顧慮場所,亦協請加強巡邏,如有發現隨即通報警察單位處理,以加強毒品查緝工作。 二、警察志工關懷: 辦理單位(警察局行政課):98年7-9月警察志工關懷行動共908件(竊盜被害人訪視及關懷64件、獨居老人關懷298件、其他社會弱勢者關懷210件、防詐騙、防犯罪宣導274件、其他關懷行動35件)。 三、警察局目前向臺南地方法院檢察署申請短期自由刑易服社會勞動者計有16名,除配置在警察局從事環境清潔等工作外,另依據規定之項目,穿著警察局製作之服務背心並携宣導單至金融機構、ATM提款機等處所分發民眾並執行預防犯罪及防詐騙宣導等工作,增加提供詐騙集團所使用之手法等資訊,讓民眾免於驚恐受騙,具有實質的效益。 四、有關加強守望相助工作協助查緝毒品及防止竊盜部分,本縣警察局已要求各分局加強對各守望相助隊之宣導工作,另分析每月治安熱點協請當地或鄰近守望相助隊協助巡守工作,防止竊盜案件發生;對於易被利用為吸食或販賣毒品之空屋、廢棄工寮等治安顧慮場所,亦要求守望相助隊加強巡邏,如有發現立即通報警察單位處理,以加強毒品查緝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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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縣 |
一、本縣目前由警察局輔導成立村(里)、社區守望相助隊合計139隊,編組人數5,196人。均投入治安維護工作。並針對轄內環境複雜且具治安顧慮地區,實施巡邏、守望工作,藉以提高見警率,有效彌補警力勤務空隙,發揮協助警方維護社會治安效能。98年1-12月其具體績效如下: (一) 98年1至12月守望相助隊協助偵破刑案計27件。 (二) 98年1至12月結合社區守望相助、民防、義警關懷弱勢計2,216件、2,879人次。 二、透過本縣今年105個老人關懷據點,形成社區之守護網,定期的研習、訓練與會議,使每個老人關懷據點成為各項弱勢福利人口群的通報管道。 三、藉由老人文康巡迴車到各鄉鎮巡迴宣導各項福利服務,包括反的抗愛滋宣導、老人用藥須知宣導、老人免費乘車宣導、新流感宣導等,1-11月共計宣導225場次,8,78人次;透過巡迴車到處趴趴走凝聚社區、社團之情感,拉近人與人之距離,以增加社區內守望相助之精神。 四、推動本縣緊急扶助就業方案: (一)本縣為因應變局、減少因失業造成的問題,擴大並促進縣民順利再就業,特別編列63,571,692元,創設臨時工作機會,以協助本縣失業者暫時免除失業之生活困境;本計畫所提供的就業機會係以「救急」、「依其需求進用之」為原則,提供予真正迫切需要而卻又被拒於社會福利門檻之外的福利邊緣者,提供其短期就業機會,避免因其失業造成經濟來源短缺,而使生活困頓,造成情緒低落,而有心理、人際互動等障礙,甚至造成家庭問題、個人輕生意念及社會治安問題衍生,藉由短期工作機會之提供,提升其就業自信心並得以迅速再就業。截至目前仍持續辦理進用人力之單位,尚餘教育處配合學期期程仍進用42人,另因應莫拉克風災災後重建,運用緊急扶助人力,原住民處分配3人、農業處分配5人,餘其他局、處用人均已到期並終止契約,執行率達106.4%。本「緊急扶助就業方案」契約期滿者,另可請領6個月失業補助金。 (二)因遭逢「莫拉克颱風」侵襲,本府針對災民於災區積極辦理多項就業及職訓相關活動,期能協助災民儘早回復正常生活軌道。 五、配合中央政策,執行多元就業開發方案 (一) 有關行政院勞工委員會核定本(98)年度「多元就業開發方案」,各項計畫均已執行完畢,明(99)年度方案計畫仍送審核定中。人員進用由勞委會職訓局高屏澎東區就服中心鳳山、岡山就業服務站篩選弱勢族群符合本方案規定之失業者。 (二) 文化局多元就業98年4至19月辦理成果: 1. 圖書館地方文化資源蒐集、整理、行銷850,645件。 2. 社區營造及圖書館文化資源導覽、蒐集、整理、行銷468,872件。 3. 館藏數位化工作、資料建檔32,650件。 4. 文化資產管理維護100,178次。 5. 客家文化館資源蒐集、行銷50,262件。 六、積極爭取中央短期促進人力:98年1-11月向中央各部會爭取607名短期促進人力,進用人力與服務內容如下: (一) 文化局38人短期促進就業人員工作期由97年12月至 (二) 水利處運用短促25人辦理雨水下水道淤積檢查、建立雨水下水道淤積紀錄、配合鄉鎮市公所辦理雨水下水道緊急淤積等工作。 (三) 社會處爭取內政部經費進用33名短期工作人員,協助辦理社會福利在地服務工作計畫,並配置本縣及各鄉鎮市公所協助辦理關懷弱勢服務等工作。 (四) 原住民處進用186位促進原住民就業機會,原鄉計130名、都會區計55名,針對莫拉克風災之勞委會災後重建88臨工專案,協助推介原鄉受災戶共900名。期望藉由短期就業計畫提高原住民就業率,並促進部落重建,使受災鄉親生活暫且得以紓困。進用人數、進用計畫名稱請參見附件一。 (五) 民政處98年1-6月進用82人;7-12月進用72人,協助完成親等資料、完成日據時期戶口調查簿資料與提供失業人士就業機會,以及獲得閱讀戶籍資料之學習管道等。 (六) 教育處進用257名,分別執行弱勢照顧、友善校園、資訊服務、體育專才、環境教育、夜光天使、家庭教育推廣、專業管理人員等方案。 (七) 建設處進用12名短期工作人員,辦理公共設施用地清查、建物公共安全及檔案整理。) (八) 警察局進用51名,績效94件,績效內容:查抄車輛209,218、尋獲失車94輛。 七、本縣積極運用青少年志工與祥和計畫志工隊關懷訪視弱勢,98年1-12月計有岡山區社福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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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東縣 |
警察局 一、本局通報各分局請所轄各守望相助組織針對社區治安死角加強巡守,以遏止不法情事發生。 二、本局刑警大隊短期促進就業措施人力17名、多元就業開發方案人力27名,合計44名,其協助執行成效如下: (一)執行宣導達1,884小時,分發宣導卡片4萬0,788張。 (二)執行車輛查抄達3,566小時,查抄車輛達15萬8,004輛,尋獲失竊自小客車6部、重機車22部、輕機車21部,總計尋獲汽機車達49部。 (三)執行金融機構守望勤務達2,696小時。 (四)執行市區及金融機構巡邏達2,206小時。 社會處 本處社工員均配合縣府所提之社會安全網工作,推荐個案參與搶救失業方案,對通報之保護性個案亦依規定訪視及關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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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東縣 |
1.警察局積極輔導鼓勵所轄村里、社區成立守望相助隊,目前(98年11月底)計成立40隊,賡續主動發掘民隱、民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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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縣 |
一、執行98年短期就業措施,因受限經費已於 二、辦理協助關懷中低收入獨居老人及弱勢族群執行計畫,本季 計訪視獨居老人弱勢家庭241名。 三、配合專業社會工作人員協助社會安全防護相關輔助工 作, 同時發動在地的義警、義消、志工與青年等能夠參 與查訪與關懷。【098年第04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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澎湖縣 |
本局利用各項集會時機,宣導轄內各社區及守望相助隊加強協助維護治安工作;另本縣監錄系統短期促進就業人力3名,業已依規進,負責各路口監錄鏡頭、設備清潔維護及協辦相關業務,以確保本縣監錄系統運作正常。 98年1─6月份本局計查獲毒品案件28件28人、竊盜案件57件45人。將持續宣導反、防竊宣導工作,期以深植全民反毒、拒毒及住家自我防竊能力之意識,另鼓勵民眾踴躍檢舉毒品犯罪,檢舉獎金最高可達新臺幣1仟萬。 另本局現有志工人,仍持續招募中。志工平日服務內容即有配合佐警於社區預防犯罪宣導、查訪,以及協助照顧及關懷老人、幼童或犯罪被害人等需要幫助者。 本局於98年5月成立菊島鐵馬驛站,目前分設在本縣轄內各派出(分駐)所,共計有11站,將加強本縣社區居民及外來觀光客之服務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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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隆市 |
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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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市 |
1. 各里守望相助巡守均由在地志工參與,屬本市警第一分局及各轄區派出所指導,協助查緝毒品及防止竊盜,輔助各社區防護。 2.
依據 3. 進用短期促進就業人力,配合本府社會處及本市三區區公所專業社會工作人員或社政人員,提供老人福利機構稽查、電話諮詢服務、社區各項福利服務宣導及個案處遇與諮詢之相關服務等。 4.
對於中央辦理之短期促進就業方案,本府文化局已爭取22名人員,自 為協助防止竊盜及查緝毒品,本市香山區現有14個巡守隊,巡守時間為每天晚間10時至隔日凌晨2點,巡守範圍含蓋該區24里的行政區域。每天6人一班輪流巡邏(2人留守、4人外出巡察),巡察時以2人一組為原則,以機車代步,遇雨則以巡邏車巡邏;每年冬令期間並配合警察單位之需要加強巡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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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 |
一、社會處 社會處所屬志工隊計146隊,志工約5,900人,協助各志工隊推動社區關懷訪視或社會福利服務工作,以增強社區互助的能力。 二、民政處 本市98年6至9月各區里守望相助隊無協助警方防止竊盜及查緝毒品案件。 三、警察局 (一)為充分有效運用民力,責成各分駐(派出)依治安狀況需求,每週至少二次與守望相助隊實施會哨檢查及協調聯繫,提供各守望相助組織最新轄區治安狀況及情報交流,輔導守望相助隊執行巡守區域巡邏、守望、交通疏導等各項勤務,增加夜間巡邏密度,以提高見警率,派遣員警至守望相助隊帶班共同執勤,提升民力執勤效能,加強社區意識,穩定治安。 (二)加強守望相助隊教育訓練,提昇執勤效能: 1.每半年對各分局守望相助隊實施任務訓練1次,施以執勤技能、法律常識及 觀念溝通等課程。 2.每年舉行守望相助示範觀摩1次,交換執勤心得,建立共識,以增進隊員協勤能力。 (三)強化運作協助治安維護工作: 1.本市目前成立常年守望相助隊80隊、4094人及社區巡守隊 1隊、60人,每晚22至04時於轄內巡邏,以維護社區治 安。 2.全市各分駐(派出)所視治安需求規劃勤務並結合民力(義 警、民防)派遣員警至轄內守望相助隊帶班,共同執行跨越 里行政區域,以分駐(派出)所管轄之區塊內執行巡守任 務,提升民力執勤效能,協助本市治安維護。 3.每月警察局及各分局規劃督導派出所相關民力運用及與守 望相助隊協調聯繫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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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義市 |
一、警察局: 1.本市目前已輔導成立里守望相助隊20隊、社區守望相助隊8隊、公寓大廈巡守隊32隊。在激勵士氣方面,每年定期評選示範觀摩之守望相助巡守隊,以提升守望相助隊員之榮譽感。在強化執勤技巧部分,每半年由本局各分局依照東、西區大隊舉辦守望相助研討會,教授擒拿術等服勤技能。在平時勤務規定,各守望相助隊均認真服勤,於協尋失竊車輛、夜間巡邏各重要路段及協助維護本市治安上,助益甚大。 2.於97年招募輔助警察20名,於本局勤務指揮中心及各派出所擔服110受理報案及巡邏等勤務工作,填補空缺警力,發揮民力功效。同時,本局有警察志工260名,持續在各協勤單位協助預防犯罪宣導及配合關懷受害民眾工作,使民力運用能發揮最大效益。 3.另配合「98年度公部門短期就業專案」進用中高年齡就業 者40名,分派各分局、派出所協助交通違規勸導、防搶、防竊專案及順風專案等工作。 二、交通處: 截至目前考上華語導遊有9人,華語領隊5人,外語領隊 3人,外語導遊1人,取得證照之志工即有機會參與相關觀光行業,增加就業機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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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南市 |
本府勞工處短期就業促進情形,請參閱附件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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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門縣 |
一、本縣目前由警察局輔導成立村(里)、社區守望相助隊合計15隊,編組人數980人。均投入治安維護工作。並針對轄內環境複雜且具治安顧慮地區,實施巡邏、守望工作,藉以提高見警率,有效彌補警力勤務空隙,發揮協助警方維護社會治安效能。98年1-12月其具體績效如下: (一)98年1至12月守望相助隊協助偵破刑案計3件。 (二)98年1至12月結合社區守望相助、民防、義警關懷弱勢計12件、25人次。 二、本縣各鄉鎮幾乎為單姓村落,村民互動密切,鄰里間往來均能守望相助,本府透過轄內6個社區照顧關懷據點、15個立案老人會、25個附設社區發展協會之長壽俱樂部及20個老人聚集場所,建立社區守護網成立巡守隊,定期的聚會,使每個老人關懷據點及聚集場所成為各項弱勢福利人口群的通報管道。 三、定期辦理老人文康活動及每季召開社區照顧閞懷據點連繫會報,加強宣導社區安全及老人保護議題,包括反詐騙、老人用藥須知、防止新流感健康促進宣導等,透過社區凝聚的力量、社團之情感,拉近人與人之距離,以增加社區守望相助精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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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江縣 |
一、協調行政院勞委會職訓局連江縣就業服務台所屬短期多元就業人員配合本府警政單位執行守望相助等社會安全工作,藉以建立完整之社會安全防護體系。 二、配合警政單位辦理社區治安工作宣導,結合社區巡守隊工作如發現疑似家暴案件即時通報,及時杜絕家暴發生機會,增進社區治安維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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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目前既有生命線與 |
行政院衛生署(協辦) |
一、本縣積極針對自殺高危險群個案給予協處,並依個案之需求轉介相關單位協助,截至 二、自本年度7月份,聘用乙名自殺關懷訪視員,針對自殺高危險、未遂個案及自殺者遺族提供為期至少3個月之追蹤關懷、資源轉介處遇。 截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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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轄市、縣(市)政府衛生署 內政部 |
臺北市 |
本府衛生局相關措施: 一、本府衛生局近年來與生命線及 二、另每年度除與生命線共同辦理「愛與關懷,凝聚生命力」關懷生命電影賞析會,以提供民眾參與關懷生命社會教育活動外,並由本府衛生局社區心理衛生中心接受生命線受託辦理之衛生署安心專線(0800-788995)提供自殺高關懷個案轉介服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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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 |
本府衛生局本(98)年業輔導5家民間團體參與「行政院衛生署98年度補助民間團體擴大參與自殺防治工作計畫」,其中有2家通過審查承接此計畫,包括社團法人高雄市生命線協會及社團法人高雄市忘憂草憂鬱防治協會,並將2家機構之工作目標,與本市自殺防治中心(本府衛生局主政)及社區心理衛生中心聯結合作,以建立社會關懷網絡,提升自殺防治功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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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縣 |
衛生局: 一、本局於民國94年起由本縣29鄉鎮市衛生所進行自殺個案之關懷訪視服務,並配合行政院衛生署自殺個案關懷訪視服務委託計畫,於98年起委託財團法人馬偕紀念醫院淡水分院共同進行關懷訪視。 二、運用行政院衛生署之補助款項於96年6月起辦理「心理師駐點服務」,提供民眾免付費之專業諮詢管道,協助排解民眾之負面情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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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蘭縣 |
依據「98年度整合型精神疾病防治與心理衛生工作計畫」招募自殺通報個案關懷訪視員乙案,縣議會審議已通過追加預算,目前本縣共有5名自殺防治關懷訪視員,對自殺高危險族群進行訪視、定時關懷、提供轉介資源,以提升本縣自殺防治網絡之功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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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縣 |
【衛生局】 1.與桃園縣生命線協會合作培訓「自殺防治協談專線志工」,補強專業及人力不足處。 2.結合生命線及張老師等民間諮商團體,辦理自殺防治相關宣導及訓練活動,截至 3.結合生命線及張老師辦理自殺高關懷訪視及協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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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縣 |
本縣衛生局提供新竹縣生命線協會經費補助,結合新竹縣生命線志工團隊資源網絡,辦理志工服務訓練及聘請精神科醫師或心理師,進行個案討論會及指導致供電訪及家訪心理關懷技巧,提升心理衛生與自殺防治資源與知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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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栗縣 |
勞動及社會資源處 對於因家暴、兒虐及性侵害等事件通報案知悉有自殺或自殺之虞個案,立即通報自殺防治中心提供協助。98年1-9月自殺防治個案轉介共17案17人。 衛生局 (一)強化社區心理衛生功能 1.98年5月由衛生署補助本縣自殺關懷訪視員3名(委外招標)。 2.98年3月再行補助本縣2名自殺關懷訪視員(協助局內自殺防治相關業務)。 (二)民間團體擴大參與自殺防治工作計劃 1.自殺高危險群個案及家庭心理諮商。 2.辦理校園、職場、社區等自殺防治宣導及衛教工作。 3辦理老人、志工、外籍配偶及婦女、農會、災難心理衛生講座。 (三)結合民間組織參與自殺防治工作計畫 1.與植物保護商業同業公會辦理自殺守門人教育訓練。 2.結合宗教團體辦理珍愛生命守門人訓練。 3與醫師公會辦理自殺守門人教育訓練。 消防局 1、本局無是項經費編列及人力補助規劃。 2、為提昇自殺防治網絡功效,每年均派員參加衛生局舉辦自殺 防治守門員訓練,俾於受理自殺案件時得以成功轉介心衛中心或生命線處理。 3、為協助辦理自殺防治工作,本局依職權受理119各項案件,如有自殺救護,除派遣救護人車儘速前往救援外,並責成救護人員將受理之自殺救護案件,填寫自殺防治通報單,以傳真方式通報衛生局參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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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縣 |
◎本縣衛生局: 委託生命線協會辦理「社區宣導暨高危險群個案心理關懷服務計畫」及「自殺通報個案關懷訪視計畫」: 一、社區宣導暨高危險群個案心理關懷服務計畫 (一)社區宣導:針對特殊族群及一般民眾加強心理衛生宣導及辦理團體活動。 (二)高危險群個案心理服務:籍由專業人員與志工服務,致力自殺防治及各種心理困擾的協談、輔導,使因絕望而企圖自殺者重獲生活的勇氣;對失望而意識消沈者給予勇氣;並協助心靈受創者重新體認生命的意義,重燃希望之火。 (三)電話專線關懷服務:設立關懷專線,籍著全日24小時的電話協談服務,使台中縣縣民在需要時能及時取得資源協助。 (四)志工服務與專業訓練及督導:籍由專業訓練及督導制度增強志工專業知能。 二、自殺通報個案關懷訪視計畫 (一)提供自殺倖存者與自殺遺族個案輔導與團體輔導,建立自殺通報個及自殺醫族輔導轉介關懷網絡,並預防再度自殺。 (二)透過執行本縣衛生局心衛中心自殺個案分級管理制度,持續發展自殺防治方案特色。 (三)使自殺未遂者在出院或通報後能持續進行心理諮商,並視其個別差異給予適合的諮商輔導處遇計畫及轉介。 (四)針對自殺高危險個案除進行心理追蹤關懷外,亦能提供家屬自殺危機相關知能,降低其自殺危險度。 服務對象:本縣自殺高危險、高關懷通報個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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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縣 |
【衛生局】 1. 配合生命線志工訓練,加強自殺守門人概念宣導。 2.
結合生命線與 對於生命線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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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投縣 |
一、本府衛生局除賡續往年由轄區衛生所護理人員提供關懷訪視外,為提供自殺個案及高危險群個案更多元性之服務,本縣自本 二、本府社工員於個案服務過程發現個案有自傷傷人之虞,仍依現行衛生局自殺防治通報流程進行通報。(社工及婦幼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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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林縣 |
一、衛生局: 98年度本局委託成大斗六分院辦理自殺通報關懷訪視計畫共關懷訪視服務217自殺個案,轉介至勞政尋求職服務有19件,轉介至社會福利31件,轉介教育處4件;另已完成99年度委外訪視案,仍由成大斗六分院繼續協助關懷本縣自殺通報個案並提供相關轉介服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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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義縣 |
衛生局: 一、98年度行政院衛生署提供短期就業促進方案,提供本年度「自殺通報個案關懷訪視計畫」,本縣補助關懷訪視員額4名,補助費用新台幣2,400,000元。 二、本縣委外服務機構為「社團法人嘉義縣生命線協會」至10-11月止共轉介20案,每案管理至少3-6個月,每案每個月關懷至少2次,協助心理輔導及需求轉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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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南縣 |
衛生局已委託台南縣生命線協會辦理「98年度自殺通報個案關懷訪視計畫」 ,補助3名人力經費,協助推動自殺個案關懷訪視業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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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縣 |
三、本縣「98年度自殺通報個案關懷訪視計畫」委由社團法人高雄縣生命線協會辦理,由3名自殺關懷訪視員針對自殺高危險、未遂個案及自殺者遺族提供為期至少3個月之追蹤關懷、資源轉介處遇。 四、截至 五、勞工局針對自殺防治中心轉介有就業意願之個案給予協助就業推介服務,截至 另每年提供毒品危害防制中心2,000份就業宣導手冊及單張資料予毒品更生個案參閱,協助引導其獲得就業資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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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東縣 |
警察局 本局辦理員警心理諮商輔導工作,均依「內政部警政署辦理員警心理輔導工作計畫」辦理,並聘有2名顧問(精神科醫師及諮商師)協助輔導本局同仁,若有需要也會洽請生命線或 衞生局 本局社區心理衞生中心提供預約制之心理諮詢服務(心靈加油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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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東縣 |
1.台東縣生命線協助本局推動自殺防治工作(個案之轉介與個案之輔導工作),本局提供生命線志工老師諮商輔導相關訓練與個案研討會會課程共3場次。 3.自殺守門員訓練:第一場10月份、第二場11/6,對象:教職人員。 4.校園宣導10月至12月,共辦理20場,對象:學生。 職場宣導10月至12月,共辦理5場,對象:勞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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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縣 |
行政院衛生署補助本局辦理『98年度自殺通報個案關懷訪視計畫』關懷訪視人力共5名,以強化自殺通報個案關懷訪視工作, 十至十二月份接獲自殺通報個案計163件(資料擷取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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澎湖縣 |
尚未提供資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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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隆市 |
本市積極利用多元媒體通路,辦理自殺防治及正向心健康之衛生教育宣導活動,98年1月至10月已辦理宣導活動如下: ㄧ、社區心理衛生工作之衛生宣導:介紹「心情溫度計」檢視最近一週心情健康從「關心」開始,辦理「役男入伍行前座談會--憂鬱症防治宣導」,計8場,對象為入伍前役男及家屬,共785人參與。 二、社區心理衛生工作之衛生宣導:辦理一般市民心理衛生相關宣導,計4場次,對象為市民,共2030人參與。 三、學校自殺防治(自殺憂鬱防治及生命教育宣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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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市 |
1.本市已設立社區心理衛生中心,設置並專線電話03-5234647,提供本市市民免費諮商、面談、電訪及後續關懷等服務。 2.10-11月份社區心理衛生中心,諮詢人次計1125人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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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 |
一、社會處 對於通報自殺或有自殺之虞個案評估其服務需求,由社工員結合衛生局或心理輔導資源提供協助,如家中有未成年子女則納入高風險家庭服務方案,提供預防性服務降低未成年子女受虐危機。98年7-9月自殺防治個案轉介計0人次。 二、衛生局 (一)結合民間組織心理諮詢救援網絡工作計畫 1.本市與臺中市生命線協會共同辦理「與自己的情緒共處-憂鬱靈性成長團體」,40人次參加。 2.與臺中市臨床心理師公會合作開辦多元、不同、短期的團體,目前已開辦包括「憂鬱症支持性團體」、「安眠團體」、「心靈成長讀書會」、及「心理劇」共4種團體,計450人 次參加。 (二)強化社區心理衛生中心功能計畫 1.98年1月由衛生署補助本市自殺關懷訪視員1名(委外招標)。 2.98年4月再行補助本市2名自殺關懷訪視員(協助局內自殺防治相關業務)。 3.受理自殺未遂案件通報1至8月總計639人次,完成自殺未遂個案追蹤輔導訪查計736人次,另有拒訪(包括查無此人)90件,轉介39件。 4.目前辦理心理衛生暨自殺防治宣導講座共23場次,計1395人參加。 5.辦理心理衛生暨自殺防治宣導共6場次,計14300人參加。 6.辦理自殺個案研討會共9場次。 7.辦理心理衛生暨自殺防治教育訓練共5場次,計專業人員 740人參加。 (三)補助民間團體擴大參與自殺防治工作計畫 1.由衛生署補助(民間團體自提計畫至署審核通過後再行補 助)。 2.補助重點工作項目: (1)自殺高危險群個案及家庭心理諮詢、關懷訪視服務。 (2)自殺防治及心理衛生專業人員培訓。 (3)心理諮詢及關懷訪視志工、督導人員培訓。 (4)校園、職場、社區等自殺防治宣導及衛教工作。 三、消防局 (一)本局無是項編列經費及人力補助規劃。 (二)本局依職權受理119各項案件,對於自殺防治工作,另將每日受理之自殺救護案件,於次日0時將自殺患者年籍資料,填寫自殺防治通報單,以傳真方式通報衛生主管機關參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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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義市 |
一、衛生局: 1.98年度配合行政院衛生署強化社會安全網絡,増聘自殺關懷訪視員2名,落實社區高危險群和自殺企圖者關懷管理與危機處理機制。協助民眾來電之晤談,初步篩選高危險群,進一步預約安排心理諮商。 2.加強社區民眾心理衛生及自殺防治宣導,加強安心專線之宣導;現場填寫情緒評估量表,主動篩選有潛在心理問題之民眾,安排心理諮商服務。 3.與嘉義市生命線協會合作,建立個案轉介。 4.本局為提供民眾心理諮商預約及即時提供民眾心理諮詢服務設置心理衛生中心專線,並於本局下班時間及例假日將心理衛生專線轉接至嘉義市生命線協會,以提供24小時之服務。 5.積極社區宣導及老年族群自殺防治及憂鬱症篩檢,安排專業心理師與個案諮商。 6. > 二、社會處: 衛生局已轉知所有非政府單位,關於提升自殺防治功效之相關方案可提方案補助,並廣發衛生署印製之宣導手冊與海報。經費申請部份嘉義市生命線協已申報『辯證行為工作坊』之內政部經費補助3萬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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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南市 |
本市衛生局辦理心理衛生相關宣導,委由財團法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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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門縣 |
一、本縣積極針對自殺高危險群個案給予協處,並依個案之需求轉介相關單位協助,截至 二、本年度7月份,聘用乙名自殺關懷訪視員,針對自殺高危險、未遂個案及自殺者遺族提供為期至少3個月之追蹤關懷、資源轉介處遇。 截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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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江縣 |
為有效降低國人自殺死亡率,培訓專屬地區的自殺守門人,連江縣衛生局此次與台北市立聯合醫院松德院區合作,特開辦「自殺防治守門人訓練」課程,主要教導訓練守門人123步驟,包括「一問」,辨認自殺高風險的指標,主動關懷與積極傾聽;「二應」,對自殺高危險群做適當回應、關懷、同理;「三轉介」,尋求適當資源協助或做轉介,提升「守門人」的敏感度,加強自殺防治訓練,以期能在最關鍵的時刻,即時挽救具自殺意念或自殺企圖者寶貴性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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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
請內政部增置165專線網站,擴充詐騙檢舉及宣導管道。 |
內政部 |
目前內政部業已增設165專屬網站(www.165.gov.tw)並要求各警察機關提拱各項最新案例,以加強宣導反詐騙常識,保障人民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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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
請地方政府協助勸導各新聞媒體朝正向報導,發揮關懷弱勢與提振民心的積極功能,並請曾政務委員志朗及新聞局協助地方政府共同推廣。 |
行政院新聞局(協辦) |
本局積極推動協助縣市政府勸導各新聞媒體朝正向報導,發揮關懷弱勢,與提振民心的積極功能,辦理情形臚陳如下: (一)結合活動記者會協助推廣:本局運用於 (二)分區策辦地方媒體聯繫活動:本局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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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轄市、縣(市)政府行政院政務委員、行政院新聞局 |
臺北市 |
一、
出版法於 二、
本府觀光傳播局每日均檢視各大報及爽報、u paper等,如有報導兒少、性侵害、性騷擾等新聞,內容涉嫌揭露被害人相關身分資訊,即透過「臺北市媒體違規案件審議委員會」的審議機制,審議裁處違規媒體,98年1月至 三、
對於報紙過度刊載「暴力、自殺、車禍…等血腥或男女情色赤裸之新聞圖片內容」,依法務部及內政部函釋,雖無法依兒童及少年福利法規定裁處,惟本府觀光傳播局均去函勸導媒體,敦促善盡社會責任,審慎過濾刊載內容,98年1月至 本府觀光傳播局預定於98年11月間召開媒體法令說明會,將加強向媒體宣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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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 |
本府新聞處業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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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縣 |
新聞處: 本處已配合中央宣導媒體多正向報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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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蘭縣 |
本縣遵照行政院新聞局行政指導措施,勸導傳播媒體基於社會責任,加強關懷弱勢等正向報導,進而促成提振民心的積極功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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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縣 |
【衛生局】 1.配合自殺防治業務,撰寫新聞稿及辦理記者會。 【警察局】 2.本局賡續要求所屬各單位對於媒體記者應保持良好互動,對於有助於提升本局形象之新聞均主動發布新聞稿並與媒體記者溝通協調加強報導,另落實與各媒體互動,增進彼此情誼,維持良好關係。 3.98年下半年(10至12月)由本局發布並獲四大報及全國性電子媒體報導正面新聞達81件,內容包括員警關懷弱勢、積極為民服務、偵破各類刑案、政令宣導等有效提升本局正面優質形象。 【觀光行銷處】 4.爲鼓勵新聞媒體多報導正向新聞,觀光行銷處自98年10月至11月,主動發布有關關懷弱勢、提振民心、正面積極之相關新聞稿等共計7則,提供媒體參採,藉此鼓勵媒體多報導正向新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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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縣 |
協助發布關懷弱勢族群,弱勢家庭,送暖給弱勢家庭及補助就學孩子獎助學金,弱勢家庭子女課後陪讀等新聞稿共計4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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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栗縣 |
行政處 平日即與新聞媒體保持良好互動關係,並協請媒體報導正向新聞,以落實關懷弱勢與提振民心的積極功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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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縣 |
◎本府新聞處: 一、每月均整理剪報中有關縣內正向輿情報導,於業務會報中供各單位參酌。 二、不定期發布溫馨性質新聞稿供記者參考。 三、實施「臺中縣政府及附屬機關新聞資料提供評比實施計畫」,每半年針對各單位提供的新聞件數,予以獎勵。 ◎本縣警察局: 善用大眾媒體的無限魅力,引導正面議題報導98年第3季259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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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縣 |
【新聞處】 本府積極辦理各項縣政活動記者會,宣導政府各項施政作為,此外,更與各新聞媒體溝通協調,保持良好互動,並主動提供各項關懷弱勢與提振民心之相關訊息以為廣宣,除增加民眾對政府政策了解與提升正面觀感外,並希冀藉此端正社會風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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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投縣 |
本府行政處協助政令宣導,並將各處、局主辦之重大活動、社會福利措施、勞工安全宣導、促進就業及職業博覽會,各項關懷弱勢團體之照顧方案,反詐騙反毒等春安及治安宣導,以及本縣1999為民服務之宣傳,以新聞稿及有線電視、跑馬燈等方式宣導,藉以利用傳播媒體之各種管道,提供民眾最即時、最需要之訊息及幫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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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林縣 |
本縣積極運用各項媒體,報導社會關懷與溫馨之新聞,98年4-6月績效如下: 一、運用平面媒體宣導: 2009年10月份 -流感小疫苗~健康大保護記者會在福祿貝爾舉行。 -98年度村里幹事社工化研習會。 -蘇縣長誠摯邀請全國鄉親至雲林體驗詔安客家文化樂趣。 -蘇縣長祝賀鄉親中秋節快樂。 -兄弟象及統一獅職棒斗六棒球場競技,由教育處長邱孝文開球。 -2009雲林好客~全國詔安客家文化季。 -蘇縣長慰問蘇勝裕司機遺孀及子女。 -蘇縣長主持榮堂水門揭牌,讓繆村長捨身成仁偉大英勇事蹟及情操,長留世人心中。 -客家開口獅大賞暨名獅踩街遊西螺。 -98年國衛生教育主軸宣導巡迴活動10日在斗六人文公園舉行。 -銀髮活力、生命魅力、愛的張力。 -文建會98年第四季績優文化藝術人士急難補助受理申請。 -「2009雲林音樂嘉年華」將於本(10)月17日正式開鑼! -「異愛、剪愛」外籍配偶居家美髮服務斗六區試辦計畫記者會。 -大埤老人會舉辦98年度重陽節崇孝敬老活動,蘇縣長祝賀重陽節快樂。 -98年度大斗六地區成年禮,蘇縣長與會舉杯賀同學。 -蘇縣長頒獎表揚雲林縣98年度金婚楷模及模範老人。 -笨港古蹟巡禮鐵馬嘉年華活動熱鬧登場。 -蘇縣長主持古坑鄉老人會館活動中心啟用儀式。 -國際親子創意氣球嘉年華會預訂於 -全國傳承盃舞獅、舞龍、跳鼓陣、獨輪車、鼓藝錦標賽將於24日在斗南順安宮前廣場舉行。 -蘇縣長誠摯邀請鄉親參加新移民文化活動,體驗異國文化之美。 -蘇縣長誠摯邀請鄉親共同觀賞本年度最真情催淚的電影《不能沒有你》。 -蘇縣長探視車禍死亡家屬並致贈慰問金,也籲請民眾注意交通安全。 - -重陽佳節將至,縣府為祝賀縣內各位長者將於重陽節前後舉辦一系列的敬老活動。 -祖孫週攜手健康行溫馨登場。 -阿芬啦!阮縣長是蘇治芬 ∼五塊村樂齡學習中心。 -蘇縣長竭誠歡迎全國鄉親至雲林體驗西螺大橋文化節樂趣。 -99重陽節蘇縣長赴百歲人家祝賀並致贈金戒子,祝賀他們壽比南山。 -蘇縣長至二崙鄉義賢國小致贈2箱口罩給全校師生,並宣導揚塵防護及H1N1 新型流感疫情防疫。 -蘇縣長主持台塑關係企業認養北港鎮朝陽國小老舊校舍重建工程動土儀式。 -蘇縣長鼓勵養豬戶飼養具有產銷履歷證明快樂豬。 -虎尾驛站正式營運風雲再現。 -98年度幸福婚姻月~恩愛夫妻表揚大會,蘇縣長與會祝賀。 -雲林縣官邸兒童館開幕了,歡迎小朋友蒞臨參觀。 -2009年西螺大橋觀光文化節熱鬧登場 2009年11月份 -雲林縣毒品危害宣導活動,請鄉親踴躍參加。 -雲林縣第二屆優質保母選拔暨表揚活動『樂很大』,歡迎鄉親共襄盛舉。 -西螺大橋現身高鐵 高鐵台中站雲林物產館開幕。 -蘇縣長恭送西螺福興宮太平媽祖起駕。 -蘇縣長誠摯邀請鄉親至莿桐體驗觀音佛祖遶境踩街熱鬧及九龍在天民俗技藝之美。 -雲林縣第8處老人日托中心及第11處樂齡學習資源中心在斗南鎮正式啟用。 -98年度雲林縣公益彩券頭獎中獎人公益捐贈活動暨口腔癌防治宣導記者會。 -2009台灣國際咖啡節系列活動將於 -關心揚塵影響大家一起來 勿只淪為選舉話題。 -千人大焢窯,水林蕃薯香Go!Go!Go!。 -公益彩券頭獎中獎人聯合捐贈1,700萬元〈一〉。 -乘著歌聲的翅膀,讓愛發聲!。 -公告本縣「變更箔子寮漁港特定區計畫案」都市計畫書、圖及發布實施日期。 -攜手共建家暴安全防護網-98年推動家庭暴力安全防護網觀摩研討會,在本府婦女福利大樓舉行。。 -婆婆媽媽作伙來開講-雲林縣第七屆婦女論壇。 -雲林縣空氣品質淨化區攝影比賽,請把握機會。 -圓夢舞集輪椅舞隊要出國比賽了。 -雲林縣假日花市「花香飄逸滿雲林」週年慶活動。 -2009媽祖喝咖啡遶境祈福活動熱鬧登場。 -勞工處辦理本勞.外勞法令宣導暨歲末聯歡會。 -蘇縣長熱情推薦以雲林快樂豬為食材摩斯黃金咖哩豬排堡。 - -「1205下一個雲林更幸福」社會福利說明會今天早上召開,蘇縣長向民眾說明未來社福方向。。 -98年展遲緩兒童融合運動會今天在雲科大操場舉行。 -雲林假日花市22日將舉辦造型氣球免費教學活動,歡迎有興趣民眾前往參觀。 -蘇縣長參加土庫鎮崙內社區總體營造計畫暨創新農村社區人文發展計畫成果發表會。 -蘇縣長參加2009年國際身心障礙者日關懷晚會。 - 2009年台灣國際咖啡節吸引逾50萬遊客共襄盛舉,展現古坑咖啡香醇濃郁的獨特魅力。 -「真善忍國際美展」在本府藝文長廊展出,請民眾踴躍前往觀賞。 -雲林縣首座專為國小學童規劃設計的國際英語村在雲林國小正式啟用。 -副縣長林源泉主持台西早期療育日間托育中心揭牌啟用儀式。 2009年12月份 - 98至99年期柳橙收購自 -斗六市立故事繪本主題圖書館即將完工啟用。 -引頸期盼麥寮長庚紀念醫院將於9 8年12月23日啟用。 -土庫鎮宏崙國小98年度老舊校舍整建工程動土典禮。 -斗六市立故事繪本館完工了,將提供小朋友另一個閱讀天堂。 -2009年國際志工日之全縣志工會師暨聯合趣味競賽活動熱鬧登場。 -古坑鄉崁腳農場設施園藝生產專區大地工程竣工及農民團體溫室工程動土,啟動雲林農業升級之鑰。 -不一樣的聖誕節,縣府 二、運用廣播電台宣導 (一)11月份請姊妹、草嶺、雲嘉月份於電台播出有關健保費補助的廣告:A:阿寶啊!你咁知,健保局推出健保費補助措施,只要厝內每一人平均收入在1萬4千7百2拾2元以下,就補助一半健保費;平均收入在1萬9千5百8拾3元以下,也可以補助四分之一,免費洽詢電話:0800-030-598,雲林縣政府關心你。B:有影喔,有這好康的代誌,我會快來去申請,順便報給厝邊頭尾知道。 (二) 12月份請正聲、濁水溪、神農、新雲林、共七家電台播出有關健保費補助的廣告:A:阿寶啊!你咁知,健保局推出健保費補助措施,只要厝內每一人平均收入在1萬4千7百2拾2元以下,就補助一半健保費;平均收入在1萬9千5百8拾3元以下,也可以補助四分之一,免費洽詢電話:0800-030-598,雲林縣政府關心你。B:有影喔,有這好康的代誌,我會快來去申請,順便報給厝邊頭尾知道。 (三)請蘋果電FM98.9協助宣導,預防家庭暴力、性侵害、兒少保護服務之社會關懷宣導廣告。 三、運用有線電視宣導: (一)雲林地方新聞台廣告宣導: 1、人活著就要動,不動就變植物,再不動就變礦物。蘇治芬提醒您,保持規律的運動習慣,讓你健康又年輕。 2、讚美是最甜蜜的聲音。你今天讚美別人了嗎?蘇治芬提醒您,多讚美,少批評,大家都快樂。 (二)有線電視跑馬燈宣導內容: 1、 2、 3、 11/5~11/6。 4、 5、 6、 警察局: 一、加強反詐騙宣導 (一)運用平面媒體宣導;本(98)年10-11月發布預防詐欺案件新聞14件。 (二)運用廣播電台宣導;本(98)年10-11月於警察廣播電台預防詐騙宣導2場次。 (三)舉行專題演講宣導;本(98)年10-11月赴本轄各級學校實施反詐騙、反毒及防竊宣導28場次。 (四)結合各項活動宣導;本(98)年10-11月於西螺鎮福興宮等活動實施反詐騙、反毒及防竊宣導1場次。 (五)運用有限電視宣導;本(98)年10-11月運用佳聯有線電視宣導反詐騙跑馬燈宣導2週(每日24小時,每小時字幕播放1次)。 (六)印製各項宣導品宣導;本(98)年10-11月製作反詐騙宣導紅布條3條、宣導單10萬張、宣導筆2萬枝,運用各項活動分送參與民眾。 二、本(98)年10–11月實施婦幼安全宣導活動成效如下: (一)為落實婦幼安全工作之推行,強化婦幼團體及學校對家庭暴力、性侵害防治法令及相關作業規定與處理流程之認知,針對各級學校、社區之需求,積極實施宣導活動計56場。 (二)經由本縣學生校外管理委員會申請或學校、社區自行申請實施宣導者計56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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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義縣 |
配合辦理,有關本轄之地方媒體皆積極報導相關正向新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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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南縣 |
目前持續配合縣府加強宣導各項安全措施,針對重大社會安全議題操作,除了包涵整體概念行銷,也將各局處關於落實福利具體措施如擴大照護弱勢、村里關懷中心、防治自殺、輔導就業等措施整合做個別性與整合性的媒體宣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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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縣 |
本縣積極運用各項媒體,報導社會關懷與溫馨之新聞,98年1-12月績效如下: 一、運用平面媒體宣導: (一) 撰寫員警關懷弱勢及為民服務事項,新聞稿送新聞處協調媒體刊登 60件,提高見報率。 (二) 發布「人飢己飢天主教高雄教區發起「我日用糧」認養邊緣家庭」。 (三) 日發布「高雄縣各戶政事務所徵求短期工作人員」。 (四) 發布「7月份『義大城世界就業博覽會』 提供3,500個就業機會」。 (五) 發布「『愛的接力賽』勸募 弱勢朋友愛心不落人後 」。 (六) 非洲孤兒展現台灣味 拜會縣長感受台灣關懷。 (七) 監委巡察高縣原住民社福 三原民鄉統合設置家暴安置場所 。 (九) 楊秋興探視分娩意外身故產婦家屬 發給馬上關懷金 。 (十) 莫拉克風災期間(8-10月)一共發佈關懷災區相關新聞訊息43則報導。 (十一) 今日高縣專刊 1. 第11期( 2. 第12期( 3. 第13期( 二、運用廣播電台宣導 (一) 警廣協助宣導「愛的接力賽」勸募活動、「高縣老人及身障『優惠記名卡』7月正式上路 民眾宜盡早申請」。 (二) 高雄電台「高雄新風貌」節目播出「愛的接力賽」勸募活動、「高雄縣各戶政事務所徵求短期工作人員」。 (三) 商請飛碟、中廣、教育、漁廣等電台安排「愛的接力賽」勸募活動專訪。 (四) 警廣、高雄、飛碟、中廣、Hitfm、教育、漁廣等多家電台協助專訪、新聞及口播宣傳「中秋芋見愛-南橫三星站起來」活動,協助帶動該地產業發展。 (五) 高雄電台「高雄新風貌」7-9月每週一政令宣導「婦幼保護專線」、「天使專線」、「外勞就業服務」、「肅清煙毒」。 (六) 高雄電台「高雄新風貌」縣政節目 (七) 8-10月kiss、港都、中廣、飛碟等各電台新聞播出有關八八水災各項重建工作。 (八) 高雄電台「南方文慈基金會獎助學金受理申請」、「社區婦女大學課程」、「婦女專題講座」、「災區農特產品展售」、「一人一籃菜認購蔬菜」等活動宣傳。 (九) 10-11月kiss、港都、中廣、飛碟、Hit fm高屏廣播等播出「災區農特產品促銷」活動。 (十) 「一人一籃菜協助農民站起來」活動,中廣、飛碟、Hit fm高屏廣播、正聲等電台協助新聞播出。 (十一) 每月就業資訊,包括義大就業博覽會等招才活動,請南部各大電台協助口播,邀請民眾或失業者參與,以期降低失業率。 (十二) 三、運用小巨人電子報宣導: (一) 第295期(5月28日出刊)聯結「就業快訊」。 (二) 第294期(5月21 日出刊)宣導「高雄縣各戶政事務所徵求短期工作人員」,並聯結「就業快訊」。 (三) 第293期( (四) 第292期( (五) 第291期(4月30日出刊)聯結「就業快訊」、「就業情報站」。 (六) 第300期(7月2日出刊)刊登「高縣「優惠記名卡」正式啟用 長輩身障者持卡坐車鮮體驗」並聯結「就業快訊」。 (七) 第301期(7月10日出刊)聯結「就業快訊」。 (八) 第302期(7月17日出刊)刊登【頭路報您知,就業媒合在仁武】活動並聯結「就業快訊」。 (九) 第303期(7月23日出刊)聯結「就業快訊」。 (十) 第304期(7月30日出刊)刊登「 楊秋興探視分娩意外身故產婦家屬 發給馬上關懷金」並聯結「就業快訊」。 (十一) 第305期(8月21日出刊)刊登「日本千萬元救災物資送達高縣 楊秋興感謝日方關心」、「 紅十字會將協助高縣搭建400間組合屋 首批趕三週完成」等十五則消息並聯結「就業快訊」。 (十二) 第306期(8月29日出刊)刊登 「總統、院長探視工兵學校那瑪夏災民」、「愛心善款湧入高縣 楊秋興表示會透明公開將善款發揮最大功能」等11則消息並聯結「就業快訊」。 (十三) 第307期(9月11日出刊)刊登「就業溫暖挺災胞 楊秋興 指示原住民鄉受災戶優先錄取」、「 加速租屋生活津貼發放 縣府提醒災民儘速提供租賃契約」等七則訊息並聯結「就業快訊」。 (十四) | |||